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 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 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9月20日
(二) 股东会举办地点:北京门头沟区新桥镇南大街2号
企业三层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老总董永站老先生组织。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 企业在位执行董事11人,参加10人,董事孙力因有别的国家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赵兵老先生和李长立先生视频出席本次会议。
2、 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1人,监事谷中合先生和秦磊老先生因有别的国家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副总、财务主管、董事长助理柴是国老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印证侓师出席此次会议。
二、 提案决议状况
(一) 非累积投票提案
1、 提案名字: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允许对《公司章程》进行调整,并授权企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 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提案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职工监事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经在2023年8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给予公布。
提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并以累积投票方法决议。
三、 律师见证状况
1、 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市)公司
侓师:姚程晨、杨露
2、 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觉得,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参会工作人员资质、召集人资质、决议流程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根据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昊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1101 股票简称:昊华能源 公示序号:2023-038
北京市昊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担负某些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昊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昊华能源”或“企业”)于2023年9月20日15时30分别在企业三层会议室召开了企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此次会议应参加执行董事11人,实到执行董事11人(含受权执行董事)。董事孙力老先生因有别的国家公务不可以出席本次会议,受权董事柴是国老先生委托行使表决权;董事赵兵老先生和李长立先生视频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以及相关部室责任人出席此次会议。
此次召开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老总董永站老先生组织。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所示提案:
1.有关聘用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决议,允许11票,抵制0票,放弃0票,通过该提案。
允许聘用杜磊老师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企业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2.有关制订《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决议,允许11票、抵制0票、放弃0票,通过该提案。
3.有关制订《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决议,允许11票、抵制0票、放弃0票,通过该提案。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昊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20日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