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有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9月22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武汉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狼烟科技园区1栋楼511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曾军老先生上台演讲,以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湖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并进行印证。大会的集结、举办及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11人,参加11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7人,参加7人;
3、企业董事长助理符宇航女性列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及印证侓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决议结论:未通过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聘任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提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别的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提案1关系公司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湖南得伟君尚法律事务所
侓师:鲁黎、王毅外长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流程、表决结果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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