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职工监事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京基智农时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9月12日举办第十届股东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职工监事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提案,详细企业2023年9月13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企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册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公司监事会融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展开了审查,有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所示: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
2、公示期: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2日。
3、公示方式:企业内部贴到。
4、意见反馈方法:公示期内,企业(含分公司)职工可通过微信、电子邮箱以及现场沟通交流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意见反馈有关情况,职工监事对相关反馈进行统计。
5、公示结果:截止到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质疑。
二、审查方法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册、激励对象的身份证证件、激励对象与企业(含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于企业(含分公司)的任职情况等信息展开了审查。
三、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企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布核查意见如下所示:
1、纳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工作人员具有《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合乎《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不会有《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可变成激励对象的情况。
2、纳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工作人员相关情况确实,不会有虚报、刻意隐瞒或致死重大误解的地方。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董事、高管人员、企业(含分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及关键技术/骨干员工,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直接或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控股股东及配偶、爸爸妈妈、儿女,合乎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畴。
综上所述,企业监事会认为,纳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工作的人员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及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它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深圳京基智农时期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