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同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下称“本股权激励计划”)个股已经在本公告日前进行出售,现就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个股售卖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概况
1、企业分别在2021年8月24日举行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大会,2021年9月10日举行了2021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允许公司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见刊登在2021年8月26 日、2021年9月11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里的相关公告。
2021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达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持有的企业股票2038亿港元已经在2021年10月13日根据非交易过户至“同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专用账户,产权过户股票数2038亿港元,总股本的比例是1.4558%。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证监会特定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的相关公告。
2、依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股权激励计划持有期为36 月,所获得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六个月,始行股权激励计划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新闻最后一笔标底股票过户至本股权激励计划户下之日开始计算,即于2022年10月12日锁住期届满,2024年10月12日持有期期满。持有人的标的股票利益始行股权激励计划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新闻最后一笔标底股票过户至本股权激励计划户下之日起12月、24个月之后根据上一年度业绩目标及个人考核结论分两期开启分配至持有者,每一期开启占比分别是50%、50%。
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由企业自行管理。新公司成立股权激励计划管委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运营方,意味着本股权激励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度的风险防控和防疫措施切实保障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拥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个股售卖状况
1、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具的企业2021年度《审计报告》(海康审字〔2022〕008371号),本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开启标准达到。公司在2022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布《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2-039),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2年10月12日期满,这批个股开启日期是2022年10月13日,开启分派的利益市场份额占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拥有权益总额的50%,相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达到10,1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1,399,938,234股0.7279%。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持股数为10,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99,938,234股0.7279%。
2、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具的企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海康审字〔2023〕001786号),本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开启标准无法达到。为更好地维护企业、股东和职工利益,企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经深思熟虑,确定提前结束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布《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1)。
截止到2023年9月28日,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个股根据二级集中竞价方式已全部出售结束,股权数量达到10,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99,938,234股0.7279%。
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个股的售卖,严格执行市场交易规则,遵循证监会、深圳交易所有关信息内容关键期不可交易股票的相关规定,未运用内幕消息买卖交易。后续将进行相应的结算和安排工作。
特此公告
同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