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概况
广东省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冠豪高新”或“企业”)于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15日各自举办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公司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以销户并减少注册资本,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余元(含)且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余元(含),回购价格不得超过5元/股,复购期限自企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的时候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分别在2023年7月29日、2023年8月16日刊登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冠豪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示序号:2023-024)、《冠豪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3-033)。
二、回购股份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3年9月28日,企业已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回购股份13,347,426股,已回购股份总股本的比例是0.72%,复购最大卖价为3.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7,540,439.73元(没有交易手续费)。以上复购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
三、别的表明
企业将按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计划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认购时间内执行股份回购,购买的股权将全部用于销户同时减少公司注册资金。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省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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