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近日接到大股东江西省鑫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西省鑫盛”)工作的通知,获知江西省鑫盛将所持有企业的一部分股份质押办了推迟购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东股份质押推迟的相关情况
1、此次股份质押基本概况
2、公司股东股权总计质押贷款状况
截止到公告披露日,以上公司股东与一致行动人持有质押股份如下:
注:1、韩盛龙先生“未质押股份限购和冻洁总数”的限售股份为管理层锁住股;
2、曾吉勇老先生“未质押股份限购和冻洁总数”的限售股份为管理层锁住股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3年6月28日已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30亿港元。
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状况
1、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鑫盛此次股权质押融资用以其本身业务发展需要,不会有压力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
2、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鑫盛将来六个月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达到0;未来一年内(没有六个月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达到915亿港元,占所持股份占比9.9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0.86%,相对应的融资金额为3,000万余元。
3、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鑫盛质押融资的重要还贷自有资金包括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取回长期投资、得到股息分红、自筹经费等,资产资本充足率可以得到保证。
4、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鑫盛不会有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企业权益的情况。
5、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鑫盛资信情况优良,具备一定的资产还款能力,之而质押的股权不会有平仓风险或者被强制过户风险性,不会造成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当质押的股权发生平仓风险时,公司控股股东将采用推迟质押贷款、再次质押贷款、维持保证金或者以其自筹资金还款质押借款等举措解决以上风险性。此次股份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结构忍不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有需履行业绩补偿责任。
企业将持续关注其质押贷款变化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簿文档
中邮保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推迟质押贷款申请表格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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