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无锡市奥特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已发行的那一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个股,关键具体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处:本次回购的股权同样会在适合机会或者部分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且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后三年内给予出让;若公司无法以本次回购的股权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日后三年内出让结束,未转让股份将注销。如国家对于有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复购计划方案按调整现行政策推行;
2、复购经营规模: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余元(含),不超过rmb7,000万余元(含);
3、复购时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4、回购价格:总额不超过200元/股;
5、复购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 有关公司股东存不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复购建议人、老总、经理葛志勇先生,控股股东、复购建议人、执行董事李庆老先生不久的将来3个月、将来 6 个月内暂时没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除了上述状况外,其他企业董监高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内暂时没有股份减持方案;后面如拟实施新的股份减持方案,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有关风险防范
1、本次回购股权存有复购时间内企业股价不断超过回购价格限制,造成复购计划方案无法顺利执行风险;
2、如果发生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界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其它造成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的事宜产生,则存在复购计划方案无法顺利执行或是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停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风险;
3、企业本次回购的股权同样会在适合机会或者部分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且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后三年内给予出让;若公司无法以本次回购的股权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日后三年内出让结束,则把严格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未转让股份将注销;
4、遇有监督机构施行一个新的复购有关行政规章,存有造成本次回购执行过程中应该根据管控最新政策调节复购相对应条款风险性。
一定会在复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复购策略的决议及实施程序流程
(一)2023年10月1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葛志勇先生、李庆先生向董事会建议回购公司股份。建议企业以自有资金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已发行的那一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个股。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10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100)。
(二)依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应当由企业董事会审议。
(三)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股份回购建议,会议以 9 票允许、0 票反对、0 票放弃的表决结果已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股权事宜发布了确立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建议时长、流程和董事会审议时长、程序等均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二、复购计划方案主要内容
(一)企业本次回购股份的目地
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健全企业长效激励机制,更加紧密、高效的将股东利益、企业利益与员工个人得失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同样会在适合机会或者部分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形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复购时限为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复购执行期内,企业股票若因筹备重大事情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复购计划方案将于股票解禁后推迟执行并及时披露。
1、假如碰触下列条件,则复购时限提早期满:
(1)若是在复购时间内,复购资金分配金额达到限制,则复购计划方案实施完毕,复购期限自该日起提早期满;
(2)如公司股东会决议停止本复购计划方案,则复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停止本复购计划方案之日起提早期满。
2、企业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季度总结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日前10个交易日开始计算,至公示前一日;
(2)企业年报披露时间或是业绩报告公示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很有可能对该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日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日;
(4)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处、总数、总股本的占比、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同样会在适合机会或者部分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且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后三年内给予出让。
回购股份总数:以公司现阶段总市值154,827,261股为载体,依照本次回购额度限制rmb7,000万余元,回购价格限制rmb200元/股来计算,本次回购数量达到35亿港元,回购股份占比占公司总股本0.226%。依照本次回购额度低限rmb5,000万余元,回购价格限制rmb200元/股来计算,本次回购数量达到25亿港元,回购股份占比占公司总股本0.161%。本次回购具体复购数量和总股本的占比以复购结束或复购执行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复购状况为标准。
复购资金总额: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余元(含),不超过rmb7,000万余元(含)。
(五)本次回购的价钱: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钱总额不超过200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根据复购决定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在复购执行期内,综合性二级市场股票价钱明确。如企业在复购时间内实行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分红、配送股票红利、配资、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企业将根据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回购价格限制开展适当调整。
(六)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七)预测复购后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情况 若依照本次回购额度低限rmb5,000万余元(含)和限制rmb7,000万余元(含),回购价格限制rmb200元/股进行测算,假定本次回购股权全部用于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并全部给予锁住,预测复购后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注:以上变化情况尚未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之上计算数据信息仅作参考,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和公司组织结构具体变化情况以后面执行情况为标准。
(八)本次回购股权对企业日常运营、会计、产品研发、营运能力、债务履行水平、发展方向及保持发售影响力等可能带来的影响的解读
1、本次回购资产将于复购时间内适时付款,具有一定弹力。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118,177.16万余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总额276,581.46万余元,流动资金986,784.24万余元。依照本次回购资产限制7,000万余元计算,分别占以上财务报表的0.63%、2.53%、0.71%。依据公司运营和未来发展计划,公司表示以人民币7,000万余元限制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运营、会计、研发与发展方向产生不利影响,企业有实力付款复购合同款。
2、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经审计),企业负债率为74.85%,本次回购股权资产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对企业偿债能力指标不容易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股权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健全企业长效激励机制,更加紧密、高效的将股东利益、企业利益与员工个人得失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企业的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盈利。
3、此次股份回购结束后,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复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特征合乎上市公司标准,也不会影响企业的上市影响力。
(九)独董有关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合规、重要性、合理化、可行性分析等相关事宜的建议
企业整体独董觉得:
1、企业本次回购股权合乎《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余元(含),不超过rmb7,000万余元(含),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运营、财务和发展方向产生不利影响,企业有实力付款复购合同款。复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特征合乎上市公司标准,也不会影响企业的上市影响力。
3、企业本次回购股份的执行,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健全企业长效激励机制,更加紧密、高效的将股东利益、企业利益与员工个人得失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现实意义。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对于我们来说企业本次回购股权依法依规,复购计划方案具有可行性和重要性,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而,我们同意《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十)上市企业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复购建议人们在股东会作出股份回购决定前6个月内能否交易本公司股份,是不是和本次回购计划方案存有利益输送、存不存在内线交易以及市场控制,及其在复购期内存不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葛志勇先生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方式总计增持公司股份258,750股,总股本的0.17%;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庆老先生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方式总计增持公司股份49,966股,总股本的0.03%。除了上述状况外,建议人葛志勇先生和李庆老师在建议前6个月内不会有别的立即交易公司股权的现象。(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7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的《无锡市奥特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关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部分执行董事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加持结论的通知》(公示序号:2023-056)。
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6日,董事、董事长助理周永秀女性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方式总计增持公司股份5,500股,总股本的0.00%(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7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56);董事、董事长助理周永秀女性因股权激励行权,以74.76元买进公司股权6,525股;董事、财务经理殷哲老先生因股权激励行权,以74.76元买进公司股权6,525股;董事刘世挺老先生因股权激励行权,以74.76元买进公司股权2175股;企业副总经理刘汉堂老先生因股权激励行权,以74.76元买进公司股权6,525股(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5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示序号:2023-039)。
除了上述状况外,其他企业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复购建议人们在股东会作出股份回购决定前 6 个月不会有立即交易本公司股份的举动。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在该等时间内,企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部分已经进到第二个及第三个所属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一部分正在进入第二个所属期。拥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企业董事兼董事长助理周永秀女性、董事兼财务经理殷哲老先生、执行董事刘世挺老先生、副总经理刘汉堂老先生存有在本次回购期内所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很有可能,实际所属时长及数量按实际所属分配为标准。
企业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复购建议人和本次回购计划方案不会有利益输送、不会有内线交易以及市场操纵的个人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复购建议人们在复购期内暂时没有股权增减持计划;后面如拟实施新的股权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企业向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复购建议人、持仓 5%以上的股东咨询将来 3 月、将来 6 月等存不存在减持计划的实际情况
经公司咨询,回应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复购建议人、老总、经理葛志勇先生,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李文先生,不久的将来 3 月、将来 6 个月暂时没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除了上述状况外,其他企业董监高、持仓 5%以上股东不久的将来 3 月、将来 6个月暂时没有股份减持方案;后面如拟实施新的股份减持方案,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建议人提议复购相关情况
建议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葛志勇先生、李庆老先生。2023年10月17日,建议人往董事会建议回购股份,其建议复购的原因及目的是为了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健全企业长效激励机制,更加紧密、高效的将股东利益、企业利益与员工个人得失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议人承诺在决议此次股份回购事项股东会上把投反对票。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规销户或是转让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权拟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规定开展股权转让。若公司没能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日后三年内出让结束,则把严格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未转让股份将注销。本次回购的股权理应在发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销户,企业届时依据落实措施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企业预防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有关分配
本次回购股权也不会影响企业的稳定长期运营,不会造成企业产生资金链断裂的现象。如果发生股权销户情况,企业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执行通告债务人等法定条件,全面保障债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权事宜的实际受权
为顺利、高效率、有条不紊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权事宜相关工作,董事会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实际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权的事宜。受权内容包括范畴包含但是不限于:
1、开设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及其他相关事项;
2、在认购时间内适时回购股份,包含但是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与数量以及;
3、从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允许的情况下,在认购时间内结合公司以及市场的实际情况,制订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实施方案模板,包含但是不限于复购机会、回购价格、复购数量以及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各项事宜;
4、办理审批事项,包含但是不限于制做、改动、受权、签定、实行与本次回购股权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档、合同书、协议等;按照实际复购状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它会涉及变化的资料和文档条文进行调整;申请办理《公司章程》改动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若涉及);
5、如监督机构针对回购股份的相关政策产生变化及市场标准产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需要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再次决议的事项外,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对本次回购股权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宜开展适当调整;
6、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监督机构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别的之上虽没注明但为了此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项。
以上受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复购计划方案日起至以上受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起计算。
三、复购计划方案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一)本次回购股权存有复购时间内企业股价不断超过回购价格限制,造成复购计划方案无法顺利执行风险;
(二)如果发生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外界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其它造成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的事宜产生,则存在复购计划方案无法顺利执行或是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停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风险;
(三)企业本次回购的股权同样会在适合机会或者部分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且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后三年内给予出让;若公司无法以本次回购的股权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日后三年内出让结束,则把严格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未转让股份将注销;
(四)遇有监督机构施行一个新的复购有关行政规章,存有造成本次回购执行过程中应该根据管控最新政策调节复购相对应条款风险性。
四、其他事宜表明
(一)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
公司在2023年10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了企业第三届董事会四十二次会议决定公示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0月20日)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名字、持股数和占股比例状况,详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113)。
(二)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设立状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设立了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详情如下:
持有者名字:无锡市奥特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
股票账户号:B885491784
该账户仅限于回购公司股份。
(三)后面信息公开分配
一定会在复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做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奥特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6 股票简称:奥特维 公示序号:2023-113
可转债编码:118042 可转债通称:奥维可转债
无锡市奥特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回购股份事宜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
无限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无锡市奥特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0月20日举行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0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111)。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就企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示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3年10月20日)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名字、持股数和占股比例状况公告如下:
一、企业前十名股东持股状况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为合拼普通账户和股票融资信用账户之后的总持股数。
二、企业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为合拼普通账户和股票融资信用账户之后的总持股数。
特此公告。
无锡市奥特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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