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真正、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举办时长
现场会议时长: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14:00。
网上投票时长:
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根据深圳交易所网络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铁岭市新区金沙江路11号金鹰大厦8楼会议室。
3.举办方法: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现场会议节目主持人:老总侯强老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与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的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出席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委托代理人)6人,意味着股权283,122,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3266%。在其中:
进行现场投票的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2人,意味着股权282,857,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2944%;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委托代理人)4人,意味着股权265,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22%。
2.中小投资者参加状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委托代理人)4人,意味着股权265,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22%。在其中:
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委托代理人)4人,意味着股权265,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22%。
3.有关人员参加状况
公司部分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企业聘请的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侓师田浩森、邵沐晴对本次股东大会开展印证。
二、提案的决议表决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对提案进行表决,提案决议结果如下:
(一)决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整体决议状况:
允许283,122,80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允许265,3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1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决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整体决议状况:
允许283,122,80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允许265,3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1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决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整体决议状况:
允许283,122,80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允许265,3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1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决议《关于新增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整体决议状况:
允许283,122,80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允许265,3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1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决议《关于新增制订〈业务专项激励管理制度〉的议案》
整体决议状况:
允许283,122,80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允许265,3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1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决议《关于新增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整体决议状况:
允许283,122,80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允许265,3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1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侓师田浩森、邵沐晴承载了本次股东大会,并提交了法律服务合同,其结果建议如下所示:
企业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会议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参会工作人员资质、召集人资格及决议程序流程等事项合乎《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理合法、合理。
四、备查簿文档
(一)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二)有关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服务合同(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出示)。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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