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赎出备案日:2023年12月5日
● 赎出价钱:100.652元/张
● 赎出款派发日:2023年12月6日
● 最终买卖日:2023年11月30日
截止到2023年11月29日收盘后,间距11月30日(“东湖可转债”最终买卖日)仅存1个交易日,11月30日为“东湖可转债”最后一个买卖日。
● 最终股权转让日:2023年12月5日
截止到2023年11月29日收盘后,间距12月5日(“东湖可转债”最终股权转让日)仅存4个交易日,12月5日为“东湖可转债”最后一个股权转让日。
● 此次强制赎回结束后,“东湖可转债”将自2023年12月6日开始在上海交易所挂牌。
● 投资人持有可转换债券除在指定期限内根据二级市场再次交易或依照5.71元/股转股价格开展股权转让外,只能选择用100元/张票面价值加本期应收利息(即100.652元/张)被强赎。若被强赎,很有可能面临较大风险损失。
● 特提示“东湖可转债”持有者注意在限期内股权转让或卖出,以防止可能面临的风险损失。
● 敬请广大投资者深入分析可转债有关规定,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的个股自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9日持续16个交易日内已经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少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可转债(下称“东湖可转债”、“可转换债券”)”本期转股价格5.71元/股130%(即不少于7.423元/股)。依据《武汉东湖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的承诺,已开启“东湖可转债”的是标准赎回条款。经公司第十届股东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东湖转债”的议案》,确定履行企业可转换债券的强制赎回权,对“赎出备案日”登记在册的“东湖可转债”所有赎出。
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出相关事项向全体“东湖可转债”持有者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结合公司《募集说明书》协议条款的相关规定,“东湖可转债”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所示:
在此次可转债转股期限内,假如以下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的时候,公司有权依照此次可转换债券颜值加本期应收利息的价钱赎出或者部分未转股此次可转换债券:
1、在转股期内,要是企业股票在所有的持续三十个买卖日中至少十五个买卖日的收盘价不少于本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此次可转换债券未股权转让额度不够rmb3,000万余元时。
本期应收利息的计算公式:IA=B×i×t/365
IA:指本期应收利息;
B:指此次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所持有的将赎出的此次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
i:指此次可转换债券当初息票率;
t:指计息天数,第一个还息日前,指从计算利息开始日起至本计算利息本年度赎出日止的具体日历日数(算头算不上尾);第一个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还息日起至本计算利息本年度赎出日止的具体日历日数(算头算不上尾)。
此次可转换债券的赎回期与转股期同样,即发售完毕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买卖日起止此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买卖日内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调节日前买卖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调节日及以后的买卖日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
二、此次可转债赎回的相关事项
(一)赎出标准取得的成就状况
企业股票自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9日持续16个交易日内已经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少于“东湖可转债”本期转股价格5.71元/股130%(即不少于7.423元/股),已达到“东湖可转债”的赎出标准。
(二)赎出备案日
此次赎出对象是2023年12月5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湖可转债”的所有持有者。
(三)赎出价钱
结合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强制赎回的承诺,赎出价格是100.652元/张。
在其中,本期应收利息的计算公式:IA=B×i×t/365
IA:指本期应收利息;
B:指此次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所持有的将赎出的此次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即每一张颜值为100元;
i:指此次可转换债券当初息票率,即1.00%;
t:指计息天数,也就是从上一个还息日(2023年4月12日)起至本计算利息本年度赎出日(2023年12月6日)止的具体日历日数(算头算不上尾)总共238天。
本期应收利息:IA=B×i×t/365=100×1.00%×238/365=0.652元/张。
赎出价钱=可转换债券颜值+本期应收利息=100+0.652=100.652元/张。
(四)赎出程序流程
一定会在赎回期结束之前按照规定公布“东湖可转债”赎出提示性公告,通告“东湖可转债”持有者相关此次赎出的各种事宜。
当公司决定执行所有赎出时,在赎出备案日次一买卖日(2023年12月6日)起全部在中国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湖可转债”把全部冻结。
企业在此次赎出完成后,在证监会特定新闻中公示此次赎出过程和结果此次赎出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出款派发日:2023年12月6日
企业将授权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出日在册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了指定交易的持有者发放赎出款,与此同时减记持有者对应的“东湖可转债”金额。已申请全方位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派发日则在指定证券公司领到赎出款,未办指定交易的投资人赎出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之后再进行发放。
(六)交易股权转让
截止到2023年11月29日收盘后,间距11月30日(“东湖可转债”最终买卖日)仅存1个交易日,11月30日为“东湖可转债”最后一个买卖日;11月30日收盘后,“东湖可转债”将终止交易。
截止到2023年11月29日收盘后,间距12月5日(“东湖可转债”最终股权转让日)仅存4个交易日,12月5日为“东湖可转债”最后一个股权转让日;12月5日收盘后,“东湖可转债”将停止股权转让。
(七)挂牌
“东湖可转债”将自2023年12月6日开始在上海交易所挂牌。
三、此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止到2023年11月29日收盘后,间距2023年11月30日(“东湖可转债”终止交易日)仅存1个交易日,11月30日为“东湖可转债”最后一个买卖日;间距12月5日(“东湖可转债”最终股权转让日)仅存4个交易日,12月5日为“东湖可转债”最后一个股权转让日。特提示“东湖可转债”持有者注意在限期内股权转让或卖出。
(二)投资人所持有的“东湖可转债”存在被质押贷款或冻结的,最好在终止交易日前撤押或冻洁,以免发生因为无法股权转让所以被强赎的情况。
(三)赎出备案日(2023年12月5日)收盘后,未实施股权转让的“东湖可转债”把全部冻洁,终止交易和股权转让,将根据100.652元/张价钱被强赎。此次赎出结束后,“东湖可转债”将于上海交易所挂牌。
(四)因现阶段“东湖可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023年11月29日收盘价格为166.866元/张)与赎出价钱(100.652元/张)差异很大,投资人如未能及时股权转让或卖出,很有可能面临较大风险损失。
特提示“东湖可转债”持有者注意在限期内股权转让或卖出。
四、联系电话
联络单位:企业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27-87172038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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