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厦门市厦钨新能源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厦钨新能”)于2023年8月23日举行了企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允许企业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市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璟鹭新能源技术”)应用信用额度总额不超过5亿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支付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底承诺、单项工程商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各样储蓄、投资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产品等(包含但是不限于国债逆回购、保本理财、大额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等),所以该等投资理财产品不能用于质押贷款,不用于以股票投资为主要目的交易行为,此次现金管理业务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合理,在相关额度和时限范围之内,资产能够翻转应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8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9)。
一、设立募资投资理财产品专用型银行结算账户状况
前不久,集团公司设立了募资投资理财产品专用型银行结算账户,详细信息如下所示: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一定会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没有下一步选购方案时能销户之上专用账户。以上帐户将专门用于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清算,不容易用于存放非募资或作为其他用途。
二、风险管控措施
1.企业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流程;
2.企业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商品运作情况,若发现或判定有不利条件,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操纵经营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商品事项监督机构,对企业现金投资商品事宜进行审计和指导;
4.独董、职工监事应当对企业资金使用及现金管理业务情况进行监督与查验;
5.企业将按照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立即执行信息公开的责任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要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定执行及其确保募资安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也不会影响募资新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与此同时,对临时闲置不用募资适度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企业整体业绩水准,为公司发展和股东牟取不错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厦门市厦钨新能源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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