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津德润(天津市)高新科技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清津立业(天津市)高新科技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确保向华海清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给予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有效、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股权变动归属于持仓5%以上股东参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流程到期收回,不属于所持股份所有权转让,不属于自有资金,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 此次股权变动后,持仓5%以上股东清津德润(天津市)高新科技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和清津立业(天津市)高新科技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清津德润及其一致行动人”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参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流程到期收回公司股权总共1,659,080股,总股本的1.0439%。
● 此次股权变动不会使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
公司在2023年12月14日接到清津德润及其一致行动人开具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收回的告知函》,其于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12月13日参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流程到期收回公司股权总共1,659,080股,总股本的1.0439%,占股比例总计变化超1%,现将有关股权变动状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概况
2、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1、“股权变动总数”及“股权变动占比”都已考虑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产生的影响,根据企业全新总股本158,933,383股测算。
此次股权变动期内,清津德润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转融通外借1,581,600股,取回1,659,080股。截止到公司收到清津德润及其一致行动人开具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收回的告知函》时,清津德润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还有另外1,507,880股处在外借情况。
二、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着企业权利的股权状况
1、“持股数”及“占股比例”都已考虑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产生的影响,根据企业全新总股本158,933,383股测算。
2、此次股权变动前,清津德润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1,658,676股股份,此次股权变动一共有1,659,080股股份到期收回,期内根据转融通外借1,581,600股,此次股权变动后持仓为11,736,156股。
3、此次股权变动中涉及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制或限定转让状况。
4、此次股权变动不会有违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约定的情况。
三、别的相关事宜表明
1、此次股权变动归属于持仓5%以上股东参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流程到期收回,不属于所持股份所有权转让,不属于自有资金,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造成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转变。
2、此次股权变动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布股权变动报告。
3、此次股权变动不会有违背信息披露义务人先前约定的状况。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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