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示基本资料
2 日常认购、赎出(变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时限
依据《浙商汇金聚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下称“《基金合同》”)及《浙商汇金聚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下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形式运行,即采用在封闭期限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中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模式。
本基金的上一个运行周期时间为自2023年10月28日至2024年1月28日,基金托管人依据股票基金合同约定,确定运行周期时间完成后的开放期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8日。
投资者在对外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出,实际办理时限为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但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公示暂停申购、赎出时以外。
如封闭期完毕之日后第一个工作中日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情形导致股票基金不能按时对外开放认购与赎出业务,开放期自不可抗拒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清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中日逐渐。对外开放期限内因产生不可抗拒或其他情形而出现股票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出业务,开放期将按照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出期间相对应增加。
自2024年2月9日起止三个月后的相匹配日(如该日属于非工作中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中日)的前一日(2024年5月8日)为本基金的下一个封闭期,封闭式期限内本基金拒绝接受认购、赎回申请。
3 日常认购业务流程
3.1 申购额度限定
1、投资者根据浙江省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银行柜台(下称“销售银行柜台”)认购本基金的,每一个基金开户初次认购的每笔最少总金额rmb1.00元(含申购费用),增加认购不设置每笔注册资本最低。别的销售机构对最少认购额度及交易极差有别的所规定的,以基金托管人在指定媒介上通知为准。
2、基金托管人可以从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节这一规定申购额度的限制。基金托管人必须要在调整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示。
3.2 基金申购费率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申购费率按照其申购额度的的增加下降。投资者在一天之内若是有几笔认购基金认购,可用利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办理单独计算。申购费由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担负,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运用于本基金的品牌推广、市场销售、登记等相关费用。因红利再投资而引起的基金认购,免收对应的申购费。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认购实际基金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3.2.1 前端收费
3.3 其他与认购有关的事宜
本基金在前述开放期参与销售银行柜台实施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促销,详尽活动主题各类活动时限请参阅我们公司最新相关公告或通告。
基金托管人还可以在《基金合同》承诺的范围之内调节利率或计费方式,并最晚应当一个新的利率或计费方式执行日前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示。
4 日常赎出业务流程
4.1 赎回份额限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出时,每一次赎回申请不能低于1份基金认购。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出时或赎回之后在销售机构(营业网点)单独交易账号保存的基金认购额度不够1份,账户余额一部分基金认购在赎出时需与此同时所有赎出。别的销售机构对最少拥有限制有别的所规定的,以基金托管人在指定媒介上通知为准。
2、基金托管人可以从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节这一规定赎回份额的限制。基金托管人务必在优化实施后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示。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由赎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担负,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卖出股票市场份额时扣除。针对不断拥有基金认购低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赎回费用,将全额的记入基金资产。对连续拥有基金认购善于或等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赎回费用,在其中不少于赎回费用总金额25%的那一部分将记入基金资产,未记入基金资产的那一部分用于购买评估费和其它必需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出有关的事宜
基金托管人能够在股票协议约定范围之内调节利率或计费方式,并最晚应当一个新的利率或计费方式执行日前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示。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流程
5.1定投基金标准
投资者在申请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可以自行承诺每一期扣费时间以及固定投资额(即申购额度),每一期申购额度不能低于销售机构业务流程规定为准。在以后的业务流程开展过程中,销售机构对最少定投基金数额的要求发生变化,可用销售机构的最新规定。
5.2.定投基金利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实际折扣优惠利率、收费方式以销售机构通知为准。
5.3.办理时限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长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认购业务办理时长同样。
5.4.交易确认
每一期具体扣费日即是基金交易申请办理日,并且以该日(T日)的份额净值为依据测算认购市场份额,认购市场份额将于T+1工作中日确定成功之后立即记入投资者的基金开户内。基金认购确定查询赎出开始日为T+2工作中日。
销售机构对认购办理的审理并不等于申请办理一定成功,而仅供参考销售机构的确接受到该认购申请办理。认购申请办理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确认状况,投资者需及时查看并妥当履行合法权益。若认购失败或失效,则认购账款本钱退给投资者。
认购以额度申请办理,遵照“不明价”标准,即认购价格以申请办理当日的份额净值为依据来计算。
投资者在递交认购申报时必须按照销售机构要求的形式备齐认购资产,不然所提交的认购申请办理站不住脚。
6 基金代销机构
6.1 场内外销售机构
6.1.1 销售组织
(1)浙江省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银行柜台
居所:杭州市拱墅区天水巷25号
办公地点:浙江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国金证券大厦7楼
法人代表:盛建龙
手机联系人:芦银洁
联系方式:(0571)87902036
发传真:(0571)87902581
网站地址:www.stocke.com.cn
客服热线:95345
(2)浙江省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网络交易平台
办公地点:浙江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国金证券大厦7楼
手机联系人:芦银洁
联系方式:(0571)87902036
发传真:(0571)87902581
网站地址:https://fund.stocke.com.cn/etrading/
6.1.2 场内外非销售组织
本基金的别的销售机构状况详细本基金的相关公告及管理员网站公示。基金托管人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变更或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且在基金托管人网站公示。
6.2 场地销售机构
无。
7 份额净值公示/基金收益率公示的公布分配
本基金管理人在进行申请办理基金认购认购或赎出后,基金托管人理应按照下列要求公布净值信息内容:
(一)开放型基金在不迟于每一个对外开放日的次日,根据要求网址、基金代销机构网站或者服务网点公布对外开放日的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敞开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进行申请办理基金认购认购或赎出前,最少每星期在制要求网址公布一次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三)在不迟于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址公布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1)依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在此次开放期完毕之日的次日起进入下一运行周期时间。在本基金封闭运作期限内不予办理认购与提现业务流程。
(2)基金托管人按照尽职尽责、诚实信用原则、慎重勤恳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赚钱,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以及基金净值多少并不是预兆其未来业绩体现,基金托管人管理工作的其他基金的盈利亦不组成对该基金业绩主要表现的保障。基金托管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标准,在做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转变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己压力。
(3)本公告仅对该股票基金对外开放日常认购、赎出的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具体情况,请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4)投资人拨打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95345)掌握基金交易、赎出等事项,也可以通过本企业官网(www.stocke.com.cn)掌握私募投资相关的事宜。
浙江省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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