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此次股权划转的相关情况
深圳丽人丽妆护肤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丽人丽妆”或“企业”)于2023年12月2日公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4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阿里(我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阿里网络”)执行存续分立,阿里网络持有的公司股份均由公司分立后新设公司杭州市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市灏月”)承续。此次划拨结束后,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左右,阿里网络与杭州灏月份持仓如下:
二、此次股权划转股权过户登记状况
以上股权划转事宜已经在2024年1月8日进行产权过户,公司在2024年1月9日接到《过户登记确认书》。
此次股权划转后,阿里网络将不会持有公司股份,杭州市灏月持有公司70,376,745股股份。
三、别的相关说明
此次股权转让不属于向社会高管增持,不属于全面要约收购。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不会造成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别的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管理方法造成不利影响。此次股权转让标的股份涉及到的相对应服务承诺及管束对策(若有)会由购买方杭州市灏月继续履行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丽人丽妆护肤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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