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订概述
近日,九江德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与德国某头顶部著名全车生产商集团旗下动力锂电池控股子公司签订了《Nomination Agreement》(指定协议书,下称“协议书”或“本协定”),约定书由企业向顾客供货锂电铜箔商品。
本协定为公司发展日常经营合同,目前已经根据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对应的审批流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准许,也不需要独董表达意见。
二、交易对象详细介绍
1、交易对象方:法国某头顶部著名全车生产商集团旗下动力锂电池控股子公司
2、关联性:以上交易对象方是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权益分配,以上所涉及到的买卖不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情况剖析:以上交易对象方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个人信用稳步增长,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
三、协议书具体内容
1、产品类别:锂电铜箔
2、协议采购状况:顾客向供应商采购特定商品,协议书就产品名字、总数、价格、交货分配等内容进行了承诺。
3、协议书生效时间:协议自彼此意味着签定进行之日逐渐起效。
四、协议书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书另一方系公司新签约客户,本协定将扩大深化合作范围及经营规模。
若协议书能够顺利执行,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实际收入准则状况将依据合同执行情况及其政府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确定,有关财务报表确认以经审计财务汇报为标准。
2、本协议的签订有益于买卖双方创建战略合作关系,有益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全产业链影响力、品牌影响力及竞争优势,也对公司未来在国外市场的布局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益于夯实企业在国际性市场竞争优势。
3、本协定的执行对公司业务自觉性不属于危害,主要经营范围不会因为履
行协议书而对犯罪嫌疑人形成依赖。
4、企业具有良好的履约情况,人力资源、技术以及生产能力均能够确保合同规定的顺利
执行。
五、风险防范
在合同的执行环节中,可能出现外界环境分析转变、国家相关政策变化或不可抗拒等多种因素,促使该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可变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别的相关说明
企业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协定的进展及根本变化状况。
七、备查簿文档
1、双方签署的《Nomination Agreement》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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