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近日接到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开具的《关于对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指数函〔2024〕78号)(下称《无异议函》)。企业面对合格投资者公开增发企业债券合乎上海交易所公开挂牌标准,上海交易所并对公开挂牌情况属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面对合格投资者公开增发最高不超过10亿的企业债券,由中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包销。此次债卷采用分期付款交易方式,企业需在《无异议函》出示之日起12个月内,依照申报上海交易所的相关文件机构发售。《无异议函》自出示之日起12个月内合理。
二、公司应当在做完公司债券发行后,依照上海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企业债券公开挂牌办理手续。
三、企业公开增发企业债券的募资理应用以募集说明书合同约定的主要用途。公司应当特定重点帐户用以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接受、存放、划拨与利息偿还。
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无异议函》等有关要求申请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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