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举办时间是在: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14:30
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时长: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9:15一15:00
交易软件网络投票准确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现场会议举办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区国际性四号楼17楼会议室
(3)召开的形式:当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召集人:董事会
(5)节目主持人:老总潘丽春女性因国家公务不可以亲自主持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已书面授权授权委托副董李志群老先生委托组织。此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大会参加状况
3、公司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市)法律事务所出席了此次会议。一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一部分高管人员由于工作原因亦无法出席此次会议,
二、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决议、互联网投票选举相结合的,决议结果如下:
注:①本表中,“占比”均指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占比,或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占比。
②本表中,“中小投资者”均指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国浩律师(杭州市)公司
2、侓师名字:章佳平、童碧君
3、法律服务合同总结性建议:
贵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质、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达到《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申请的表决结果为合理合法、合理。
四、备查簿文档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企业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经国浩律师(杭州市)公司对企业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开具的法律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省众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