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浙江省嘉澳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嘉澳环保”或“企业”)于2024年2月7日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形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里的《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依据《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就董事会公示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4年2月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标准股东名称和持股数、占股比例状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持仓状况
二、前十大无限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
特此公告。
浙江省嘉澳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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