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可转债发售状况
经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1057号)允许申请注册,公司在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售380.00万多张可转债(下称“可转换债券”),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金额38,000.00万余元。
经深圳交易所允许,企业可转换债券于2023年8月30日开始在深圳交易所挂牌出售,债卷通称“宏昌可转债”,债卷编码“123218”。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宏昌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昌控投”),控股股东陆宝宏老先生、刘芳明女性及陆灿老先生,陆宝宏老先生掌控的金华市宏盛企业经营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金华市宏盛”)、金华市宏合企业经营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金华市宏合”)根据配股合计持有“宏昌可转债”总共2,578,053张,占此次发行可转债总数的67.8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8月29日公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可转换债券拥有占比变化情况
企业于近日收到以上债券投资者通告,获知其于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3日期内,根据深圳市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规则的形式总计出让所持有的“宏昌可转债” 773,415张,占此次股票发行总数的20.35%。实际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注:如出现合计数末尾数和各分项目数字之和末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是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特此公告。
浙江省宏昌家用电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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