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真正、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基本情况
深圳光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个股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4日持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上涨幅度总计偏离程度超出20%,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归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企业关心、核实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董事会根据电话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高管就相关问题展开了核查,现就核实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2、企业没有发现最近公共传媒报道很有可能或者已经对该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对外公布重大信息。
3、最近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的,外部环境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大股东、控股股东不会有有关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在筹备环节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内未交易本公司股票。
三、存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数据的表明
本董事会确定,我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而未披露的事宜或者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备、商讨、意愿、协议等;股东会也并未获知我们公司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数据;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四、风险防范
1、经自纠自查,公司不存在违背信息内容公平披露的情况。
2、企业未披露2023年度年报披露时间。经公司自纠自查并对比《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本年度年报披露时间公布的相关规定,企业确定不会有需公布本年度年报披露时间的情况。关于企业对外公布的2023年度销售业绩信息内容,公司不存在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事务所之外的第三方所提供的状况。企业2023年年报定于2024年4月26日公布,实际经营状况及财务报表欢迎关注企业的定期报告。
3、《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发展选中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新闻媒体披露的信息为标准。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风险。
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用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中。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光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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