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截至本公告日,合盛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宁波市合盛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合盛集团公司”)直接持有企业546,647,073股(均为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股权,总股本的46.24%;合盛集团公司一致行动人罗燚直接持有企业192,493,302股(在其中138,472,620股为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股权,总股本的16.28%。此次解质押后,罗燚总计质押股份为95,765,7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49.75%,占公司总股本占比8.10%。
截至本公告日,合盛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罗立国、罗燚、罗烨栋总计立即持有公司股份929,105,229股(在其中821,063,865股为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总股本的78.59%。此次解质押后,合盛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罗立国、罗燚、罗烨栋立即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占据质押贷款情况的股权累计数为441,631,800股,占总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7.53%,总股本的37.36%。
公司在近日收到罗燚女性有关其所持一部分公司股权申请办理解质押业务的通知,具体事宜如下所示:
一、此次股权解质押基本概况
二、公司股东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以上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质押股份如下:
企业:股
注:合计数与分项目数累积以及不同是因为四舍五入而致
三、其他情形表明
合盛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评估和财务状况良好,将来资产第一还款来源主要包含主营业务收入、长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年底分红等。质押贷款风险性皆在控制范围以内,不会有可能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际性要素。如已质押的股权发生预警信息风险时,合盛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用包含但是不限于维持保证金、提前还贷等举措解决以上风险性。
企业将持续关注合盛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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