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买卖简述
依据浙江省梅轮电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的发展战略,为聚焦主业发展趋势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维持固定资产的合理布局,盘活存量资产,分公司江苏省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与淮安市新业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楚明子公司(下称“新业电力工程”)、江苏淮安市经济发展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房屋土地转让协议》,将位于淮安区开发区藏军洞路69号厂房及土地资源(还是要以现况为标准)出让给业电力工程,出让房子占地面积37,883.63 m2(在其中有证住宅面积35,064.07m2,没证房子2,819.56 m2),转让土地占地面积73,973.85 m2。转让价款计rmb96,189,758.92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以及企业2023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16日、2024年1月30日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通知(公示序号:2023-036、2023-037、2023-039、2023-040、2024-001)。
二、买卖工作进展
公司在签署《房屋土地转让协议》前,已接收江苏淮安市经济发展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付款的款项计rmb90,000,000.00元,抵作一部分转让价款;2023年11月5日,公司收到第一期账款rmb5,000,000.00元;2024年1月3日,公司收到第二期账款rmb1,189,758.92元及其3,810,056.76元机械使用费。
到目前为止,公司已经全额的接到转让价款及其相关费用,并于近日相互配合新业电力工程实现了不动产转让过户,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接到的款项扣减出让财产账面净值及相关费用之后的纯收益将记入企业2024年度损益表,企业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此次出让事宜进行一定的账务处理。具体金额以会计事务所财务审计确定的数据信息为标准。
特此公告。
浙江省梅轮电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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