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状况
企业十届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于2024年3月7日以通讯表决形式举办。例会应参加执行董事9名,真实参加执行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庆顺老先生集结。大会工作的通知、举办、决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真实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状况
1.表决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焦炭等货类期货交割仓库资格的议案》
为逐步完善本身作用,推动港口装卸物流服务转型发展,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公司决定向大连商品交易所申请办理焦碳、煤碳、铁矿砂三个品种特定交割仓库资质。此项目有益于进一步拓展港口服务作用,推动焦碳等货类货运量提高,提高企业业务流程盈利。
允许9票,抵制0票,放弃0票。
2.表决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的议案》
允许9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港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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