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贤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预估2023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且扣减后营收小于1亿,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企业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有可能被执行暂停上市(股票简称前冠于“*ST”字眼)。
一、公司股票交易有可能被执行暂停上市的主要原因
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上市企业发生“近期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且营收小于1亿,或是追朔重述后近来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为负值且营收小于1亿”的情况,其股票买卖交易要被执行暂停上市。
经公司财务部计算(没经财务审计),预估企业2023本年度扣非之后的净利润为-14,800万元至-12,800万余元,扣减后主营业务收入为6,800万元至8,300万余元,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4年1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里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示序号:2024-007)。依据上述要求,在企业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执行暂停上市的可能性。
二、公司关于暂停上市执行分配
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防范公告披露后到年报公布前,每十个交易时间公布一次风险防范公示。”
此次风险防范公示为企业股票有可能被执行暂停上市第5次风险防范,企业2023年报的预约披露日期是2024年4月26日,2023年年报披露前预估再发1次风险防范公示。
三、其他事宜和风险防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工作中仍在进行中,实际财务报表要以公司正式公布且经审计之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标准。如公司2023本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碰触现行标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有关规定,一定会在公布《2023年年度报告》的前提下,公布公司股票交易要被执行暂停上市的通知。企业股票将在公告后股票停牌一天,自股票复牌的时候起,深圳交易所将会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暂停上市。
企业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特定信息披露媒介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企业信息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心相关公告并慎重管理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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