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业务办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个股期权独立行权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江苏长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汇报公布方案,对企业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下称“此次个股期权”)限定行权期内(下称“此次限定行权期”)公告如下:
一、此次个股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股指期货编码:1000000127)具体逐渐行权日为2023年5月19日,具体可行权期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2024年4月28日(根据相关规定限定行权期内以外)。
二、因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汇报公布方案,此次限定行权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4日,在这段时间所有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遇有2024年第一季度汇报公布时间调整则适当调整限定行权时长,以适应潜伏期公布规定。
此外,企业2023年年报的公布时长调整为2024年4月19日,限定行权期至2024年4月18日,目前仍处于限定行权期内。
三、企业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限定行权相关的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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