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编写 张达
6月26日,北京建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从减少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提升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认定规范、提升选购绿色节能建筑等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住宅“新旧置换”等多个方面明确提出优化政策对策。
通知明确,调节北京新派发盈利性住房按揭贷款最少首付比例及利率下限。选购第一套住房,最少首付比例调整至不少于20%,贷款利率下限调整至不少于相对应时限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5个百分点,调整5年限之上房贷利息低限目前是3.5%。
选购二套住宅,坐落于五环之内的,最少首付比例调整至不少于35%,贷款利率下限调整至不少于相对应时限LPR减5个百分点,调整5年限之上房贷利息低限目前是3.9%;坐落于五环之外的,最少首付比例调整至不少于30%,贷款利率下限调整至LPR减25个百分点,调整5年限之上房贷利息低限目前是3.7%。
与此同时,提升北京户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在盈利性住房按揭贷款和个人公积金住房按揭贷款中第一套住房判定标准,对北京市户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选购第二套住房的,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定性为第一套住房。
此外,调节北京新派发个人公积金住房按揭贷款最少首付比例,购买首套房最少首付比例调整至不少于20%;选购二套房的,坐落于五环之内的,最少首付不得低于35%;坐落于五环之外的,最少首付不得低于30%。
除此之外,对于申请公积金住房按揭贷款,选购二星级或以上绿色节能建筑、装配式住宅或是超低能耗建筑的缴存职工家庭环境,给与上调贷款额适用,最多能上调40万余元,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60万余元。
新政策还指出,深入开展住宅“新旧置换”主题活动。北京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业中介行业协会将构建对接平台,鼓励更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参加,一起为“新旧置换”住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项目。对农村居民售卖老房购买房子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优先选择促进老房买卖,老房取得成功售卖后,有关预付款变为购买房子的首付款;如在一定时期内未能成功售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则没有理由退回预付款。
(大量报导见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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