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3-057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5%以上股东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
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盛德久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盛德久富”)持有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8万股,是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车轼、朱春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公告的司法拍卖标的是北京盛德久富持有的公司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
2、目前,拍卖仍处于宣传阶段。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和拍卖过程中暂停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还涉及拍卖、支付、股权变更、转让等环节,拍卖结果不确定。公司将继续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通过网络渠道获悉,2023年7月7日10时至2023年7月8日10时(延迟除外),公司股东北京盛德九福持有的4.8万股公司股份将被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平均分为10个链接,在 “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本次司法拍卖可能导致北京盛德九福被动减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股东股份拍卖的基本情况
1、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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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盛德九福持有的股份平均分为十个链接进行司法拍卖。详见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布的相关信息。
2、累计拍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累计拍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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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北京盛德九福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90、943、3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2%,其中8.0万、000股已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占公司股份数量的96.76%,占公司总股本的11.63%,70.943、313股被冻结,占公司股份数量的78.01%。占公司总股本的9.38%。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除上述累计被司法拍卖股份和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4.8万股份外,无其他股份被拍卖。
二、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司法拍卖被动减持。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的数量及比例:拟减持的数量为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
4、减持方式: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开展网络司法拍卖。
5、减持时间间隔:2023年7月7日10:00至2023年7月8日10:00(延迟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拍卖成交价格确定。
三、股东的承诺和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盛德九福未履行与减持股份有关的意向和承诺。
四、其他事项
1、司法拍卖可能导致北京盛德九福被动减持。
2、司法拍卖暂时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目前,拍卖仍处于宣传阶段,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依法进行拍卖 拍卖过程中暂停或撤回拍卖,后续还涉及拍卖、支付、股权变更、转让等环节,拍卖结果不确定。公司将继续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截至本公告之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担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董事会积极关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多次督促控股股东履行全额补偿义务。同时,公司管理层应公司董事会要求,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与会者一致同意通过正式信函通知控股股东,督促控股股东履行承诺义务。如果控股股东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公司将积极关注事项的进展。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段得到维护。控股股东正在积极筹集资金,采取资产处置、股权合作、对外贷款等方式。控股股东正在积极筹集资金,通过资产处置、股权合作和对外贷款。此外,控股股东名下的一些实体资产正在出售和处置,但由于扣押和冻结,资产的实现和处置仍需要时间。目前,控股股东正在积极与多方沟通洽谈,积极推进事项进展。鉴于上市公司未履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的审批决策程序,上述担保是未经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未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外部担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的适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典典〉关于担保制度的解释,公司认定担保无效,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公司已开始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已向鲁0612民初3556号(2019)案件提出上诉申请,涉及标的金额18、025、738.08元。根据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 0602 民初 277、294 《民事判决书》驳回了华夏银行幸福分行要求上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认定担保合同无效,涉及标的金额4。142.75万元;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出具(2020)鲁 06 民初 519号民事判决驳回了华夏银行烟台分行对上市公司的诉讼请求,认定担保合同无效,涉及标的金额4950万元。烟台智库典当有限公司法院判决该公司承担70%的责任。烟台智库典当有限公司法院判决该公司承担70%的责任。目前,该公司的其他相关诉讼正在进行中。
5、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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