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8 简称证券: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3-040
引力传媒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7月12日
(2)股东大会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 号世茂大厦 B 座 12 层-视频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公司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由董事长罗燕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公司董事、总裁潘欣欣女士、独立董事郎劲松女士、独立董事陈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穆雅斌女士出席了会议;副总裁李浩先生、财务总监王晓英女士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公司预计2023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不适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阳光、李胜蓝
2、律师见证结论: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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