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特定股东林季敏老先生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深圳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2-103),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权股东林季敏老先生方案自以上公示公布当天起3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总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0.25%)。
2023年6月6日,公司收到林季敏老先生开具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林季敏老先生上述情况股份减持方案时限已期满并拟执行一个新的股份减持方案,现就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方案届满执行情况
(一)股东减持状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以上减持计划时限已期满,林季敏老先生未高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其仍持有公司股份6,005,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
(二)别的相关事宜表明
1、此次高管增持事宜不会有违背《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2、此次高管增持事宜已按相关规定展开了预披露,此次高管增持与已公布的减持计划一致,不会有违背有关约定的状况。
3、此次减持计划也不会影响公司治理、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运营,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公司股东后面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公司股东的相关情况
1、股东名称:林季敏
2、股东持股状况:持有公司股份6,005,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
(二)此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高管增持缘故:本人融资需求;
2、减持股份由来: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权;
3、高管增持方法: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4、高管增持期内:始行公示公布当天起3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
5、高管增持数量和占比:高管增持总数不得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0.25%(若高管增持期内企业有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权变化事宜,高管增持总数开展适当调整);
6、高管增持价钱:依据高管增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规则明确,并且不小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高管增持期内企业有派发现金红利、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高管增持最少市场价格开展适当调整)。
(三)公司股东所做服务承诺及执行状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林季敏老先生有关股份的商品流通限定及股权锁定承诺:
(1)自外国投资者股票发行的时候起十二个月内,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自己直接或间接性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自主外国投资者复购这部分股权。
(2)在上述情况服务承诺期满,在任职期每一年转让股权不得超过自己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权总量的百分之二十五;辞职后六个月内,不出让自己所拥有外国投资者股权;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售的时候起六个月内申请辞职的,自申请辞职的时候起十八个月内不出让自己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此前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售的时候起第七个月到第十二个月中间申请辞职的,自申请辞职的时候起十二个月内不出让自己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3)企业上市后六个月内如企业股票持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要低于股价,或是上市以来六个月期终收盘价格小于股价,拥有企业股票的确定时限全自动增加六个月。
(4)若无法执行做出关于股权商品流通限制以及自行锁住股权承诺,则违规减持股权所得的盈利归公司所有。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林季敏先生持仓及减持意愿服务承诺:
(1)将秉着股票投资,中长线投资的目的,大力支持企业稳步发展。
(2)自己持仓限售期两年以上内高管增持的,除执行此次发行中做出的各类锁住和限购服务承诺及其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流程外,自己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钱,且高管增持时提早三个交易时间予以公告。
(3)自企业股票发行至其高管增持期内,企业若有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高管增持成本价低限和股权数将相对应作出调整。
(4)之上承诺事项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科创板上市的时候起起效,并且不因个人的职位转换或辞职而变化或失效。
(5)如违背以上服务承诺,因不履行以上服务承诺而得到收益,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自己将于得到收入五日内将上述情况收益付给企业指定账户;假如以其不履行以上承诺事项给企业或者其它投资人造成损害的,自己将向领导或其它投资人依规承担连带责任。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林季敏老先生认真履行了以上服务承诺,此次高管增持事宜与其说已公布的意愿、服务承诺一致。
(四)有关风险防范
1、林季敏老先生将依据市场状况、股价状况等情况再决定是否执行此次股份减持方案,减持计划有待观察。
2、林季敏老先生并不属于企业的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此次减持计划也不会影响公司治理、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运营,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此次减持计划合乎《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4、此次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股份减持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簿文档
1、林季敏老先生开具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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