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职工监事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下称“《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内部公示栏公示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此次激励计划”)的第一次授于激励对象名册,公司监事会融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审查,有关公示情况及审查建议如下所示:
一、公示情况
2023年5月31日,企业在外部公示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册,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至 2023年6月9日,公告期总共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职员可以通过书面通知举报或反映质疑状况。
公示期满,企业未收到与此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相关的质疑。
二、职工监事审查建议
依据《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此次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审查,融合公示情况,发布审查建议如下所示:
1.纳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激励对象名单的工作人员合乎《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符合公司此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畴。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初次授予激励对象不会有以下情形:
(1)近期12个月被证交所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2)近期12个月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3)近期12个月因重要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行政处分或是采用市场禁入对策;
(4)具备《公司法》所规定的不可出任董事、高管人员情况的;
(5)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3. 激励对象的相关情况确实,不会有虚报、刻意隐瞒或造成重大误解的地方。
4. 全部激励对象都与公司或者企业分公司具备工作或聘用关系。激励对象未包含企业自主的董事和监事,也并未包含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或控股股东及配偶、爸爸妈妈、儿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觉得,纳入此次激励计划初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所特定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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