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里的股权,不具有股东会投票权、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总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支配权。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里的股权16,018,842股不参加此次权益分派。以公司具有总市值1,173,000,000股去除已回购股份16,018,842股后1,156,981,158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1.00元(价税合计)。公司本次具体股票分红的总额=具体执行回转的总市值×比例,即115,698,115.80元=1,156,981,158股×0.10元/股。
2、因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里的股权不具有股东分红的权力,此次权益分派出台后除权除息购买价时,按证券登记日的总市值换算的每一股红股=具体股票分红总额÷证券登记日的总市值=115,698,115.80元÷1,173,000,000股= 0.0986343元/股。
3、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执行后除权除息价钱按上述标准及计算方法实行,即:此次权益分派执行后除权除息价钱=证券登记日收盘价格- 0.0986343元/股。
广东省东鹏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26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去除已回购股份16,018,842股后1,156,981,158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1.0000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股票龙虎榜拥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20000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10000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若始行公示公布至执行期内总股本产生变化,将按照比例固定标准开展适当调整。
二、证券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此次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为:2023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0日。
三、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6月19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6月20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份的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先发前增发股票。
3、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办理日:2023年6月9日至备案日:2023年6月19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不良影响我来企业自己承担。
五、调节主要参数
1、调节公司股东服务承诺最少高管增持价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性拥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长及高管人员并对间接性所持有的股份在《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服务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新明、何颖及间接性持有公司股份的执行董事、高管人员陈昆列、包建永、钟保民、龚志云、金朝庭、林红、张兄才、施宇峰、黄征服务承诺“此前在锁住期届满后三年内高管增持外国投资者股份的,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股价(股价指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假如企业上市后因为派发现金红利、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将依据证交所的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解决);以上服务承诺不会因自己职位变更或辞职而变化并导致失效”。
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为11.35元/股,此次权益分派出台后,以上工作人员在服务承诺履行期限里的最少高管增持市场价格调整至10.85元/股。
计算方法:此次调整最少高管增持价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上市后的历年来每一股红股)÷(1+股权变动比例)=(11.35元/股-0.30元/股-0.197936元/股-0.0986343元/股)÷(1+0.00)=10.75元/股。
2、此次权益分派后,企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作出调整,将依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要求的变化方法及程序执行调节,企业将按相关规定执行调节的决议程序流程及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欢迎关注企业后面公示。
六、咨询管理公司:
资询详细地址: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控股证券事务部
资询手机联系人:孟令闪、赖巧茹
热线电话:0757-82666287 发传真:0757-82729200
七、备查簿文档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3、结算公司相关确定计划方案落实措施时长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省东鹏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