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3,024,648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8657%。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49,386,910股变更为346,362,26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349,386,910元变更为346,362,262元。
2、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注销回购股份而导致公司股份总数产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回购股份比例不低于0.7589%,不超过1.2648%;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在指定的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3个月,延长至2020年8月13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在指定的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6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024,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57%,成交的最高价为6.6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5.0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8,202,272.02元(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在指定的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用途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回购的库存股尚未进行转让,且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股份3,024,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57%)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2023年6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49,386,910股变更为346,362,26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349,386,910元变更为346,362,262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青岛国信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市海洋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仍为104,478,461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9.90%被动增持至30.16%。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四条“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导致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该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超过百分之三十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升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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