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连同法律依据。
特别提醒:
1、此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第三期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总数191名,可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数量达到1,897,992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0.1612%,具体可发售商品流通数量达到1,876,392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0.1594%。
2、此次限售股份发售商品流通日为:2023年7月3日。
3、此次解除限售与已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不有所差异。
科顺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6月21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八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期和首次授予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相应审批流程
1、2020年5月12日,企业第二届股东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企业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九次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情况提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激励计划是不是将有利于的稳定发展及存不存在危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布单独建议。北京中伦(深圳市)法律事务所(下称“中伦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企业已经在内部结构对初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公示公告,公告期自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22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书面形式所提出的质疑或不好体现。除此之外,职工监事对此次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审查,于2020年5月22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对外开放公布了《关于2020年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0年5月27日,企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得到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准许,股东会被授权明确初次授于日,在初次授于激励对象满足条件时向授于员工持股计划并登记授于员工持股计划所必须的所有事项。
4、2020年6月8日,企业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其《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上事宜出示单独建议,允许企业调节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并且以2020年6月8日为授于日,向满足条件的235名激励对象(没有预埋一部分)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435.80亿港元。中伦律师就本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1年4月21日,企业第二届股东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职工监事第二十八次会议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初次授于激励对象中7名辞职和4名个人考核未达标,已经不再具有激励对象资质,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企业同意将12.7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开展回购注销。中伦律师就此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回购注销结束后,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由435.80亿港元降低至423.10亿港元,激励对象由235名调整至228名。
6、2021年4月21日,企业第二届股东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允许以2021年4月22日为授于日,向满足条件的98名激励对象授于预埋员工持股计划104.2052亿港元。中伦律师就本激励计划预埋授于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1年5月13日,企业第三届股东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由于企业预埋授于激励对象中12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自行放弃认购。董事会同意将预埋授予激励对象由98名调整至86名,预埋授予员工持股计划数量104.2052亿港元保持一致。中伦律师就本激励计划预埋授于有关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二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股东会和职工监事觉得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第一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允许为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222名初次授于激励对象申请办理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须的所有事项。以上初次授于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达到164.20亿港元、未解除限售数量达到258.90亿港元。
9、2021年6月30日,企业以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总市值636,593,1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1.500000人民币现钱,并且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此次股东分红出台后,初次一部分授予股票数由258.90亿港元增加到了466.02亿港元,预埋一部分授予股票数由104.2052亿港元增加到了187.5694亿港元。
10、2022年4月27日,企业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初次授于激励对象中2名入选公司监事、11名辞职、4名个人考核未达标,预埋授于激励对象中9名辞职,以上激励对象不再合乎解除限售标准,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企业同意将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33.048亿港元和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34.20亿港元开展回购注销。中伦律师就此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回购注销结束后,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由466.02亿港元降低至432.972亿港元,激励对象由228名调整至215名,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由187.5694亿港元降低至153.3694亿港元,激励对象由86名调整至77名。
11、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期和首次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股东会和职工监事觉得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授于第一期和初次授于第二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允许为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206名初次授于激励对象和74名预埋授于激励对象申请办理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须的所有事项。以上初次授于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达到205.5996亿港元、未解除限售数量达到227.3724亿港元,预埋授于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达到74.592亿港元、未解除限售数量达到78.7774亿港元。
12、2023年4月27日,企业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激励对象中22名辞职、13名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显示C以下的而活着当期未解除限售股权,预埋授于激励对象中6名辞职、3名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显示C以下的而活着当期未解除限售股权。综上所述,44名激励对象不再合乎解除限售标准,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企业同意将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32.9184亿港元和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8.8427亿港元开展回购注销。中伦律师就此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回购注销结束后,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由227.3724亿港元降低至194.454亿港元,激励对象由215名调整至193名,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由78.7774亿港元降低至69.9347亿港元,激励对象由77名调整至71名。
13、2023年6月21日,企业第三届股东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八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期和首次授予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股东会和职工监事觉得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授于第二期和初次授于第三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允许为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191名初次授于激励对象和71名预埋授于激励对象申请办理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须的所有事项。以上初次授于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达到189.7992亿港元、未解除限售数量达到4.6548亿港元,预埋授于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达到67.9168亿港元、未解除限售数量达到2.0179亿港元,总计未解除限售数量达到6.6727亿港元,公司将在执行有关决议操作后申请办理回购注销办理手续。
二、股东会有关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解释
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予授于日为2020年6月8日,发售日期是2020年6月22日,依据《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此次激励计划初次授予员工持股计划自挂牌上市之日起12个月是限售期,激励对象获授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转让、用来贷款担保或清偿债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发售之日起36个月之后的第一个买卖日起止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发售之日起48个月的最后一个买卖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除限售比例为具体授于员工持股计划数量30%。
目前为止,本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已期满,能够进行解除限售分配,详情如下:
股东会觉得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第三期解除限售标准已造就。企业将会对符合要求的所有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解除限售相关的事宜。此次执行解除限售相关知识与已公布的激励计划不有所差异。
三、此次解除限售员工持股计划的上市商品流通分配
(一)员工持股计划发售商品流通日:2023年7月3日。
(二)个股由来:从二级市场购买的我们公司A股普通股票。
(三)解除限售目标:高管人员、中层管理者、关键技术(业务流程)工作人员。
(四)解除限售总数及数量:此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第三期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总数191名,可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数量达到1,897,992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0.1612%,详情如下:
四、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五、别的表明
此次激励对象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所获得的盈利,按国税总局有关规定所需要缴纳个税的由企业代收代缴。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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