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0证券简称:明冠新材公示序号:2023-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股票分红总金额:此次股东分红拟发放股票分红总金额由36,234,345.24元(价税合计)调整至35,101,137.96元(价税合计)
●调节缘故:明冠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自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布之日起止本公告公布日,企业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股份数量达到6,295,596股,因而企业具体执行回转的总股本数量为195,006,322股,依照每一股比例不会改变,适当调整分派总额标准,对企业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里的股票分红总金额开展适当调整。
一、调节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在2023年4月25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于2023年5月31日举办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企业2022本年度拟以执行权益分派时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为基准股东分红,企业拟将公司股东每10股发放股利1.80元(价税合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总市值201,301,918股,为此测算总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234,345.24元(价税合计),年度企业股票分红比例是34.54%,2022本年度公司没有派股,没有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果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示公布之日起止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期内,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的,公司拟保持每一股比例不会改变,适当调整分派总金额。如后面总市值产生变化,将再行公示实际调节状况。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4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32)。
二、调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在2023年3月14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以自筹经费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复购公司已经公开发行的一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回购股份同样会在适合机会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回购价格不得超过56.00元/股(含),认购资产总金额不少于11,272.80万余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1,420.00万余元(含);复购时限为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此次复购计划方案之日起12个月。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3月15日及2023年3月23日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0)、《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3-023)。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95,596股,并所有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里的股权,不具有股东分红的权力。企业总市值201,301,918股,扣减复购专用账户的股权6,295,596股,此次具体执行回转的总股本值为195,006,322股。依据上述具体执行回转总股本数,依照保持每一股比例永恒不变的标准,对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分红总金额作出调整,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价税合计),变更后的股东分红股票分红总额为35,101,137.96元(价税合计),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比例是33.46%,还是要以权益分派执行结论为标准。
特此公告。
明冠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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