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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早已公司在2023年4月14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的现象
1、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所示:企业以2022年12月31日总市值1,215,237,535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价税合计),此次分派派发现金红利133,676,128.85元。此次不派股,没有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此次分配原则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若企业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后产生变化,企业将根据分派总金额永恒不变的标准对比例作出调整。
3、此次开展的分配原则与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原则一致。
4、此次执行分配原则间距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二、此次开展的利润分配方案
企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1,215,237,535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1.1000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股票龙虎榜拥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0.99000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企业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22000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11000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6月8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6月9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6月8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企业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企业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6月9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六、咨询管理公司
资询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省)华江商务大厦
资询手机联系人:邹勇华
热线电话:0791-83826898
传真电话:0791-83826899
七、备查簿文档
1、第八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定相关分红配股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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