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6月8日接到深圳交易所下达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3]第204号)。现就《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泰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企业股票在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6月2日期内,根据本所交易软件持续二十个交易日每天收盘价格要低于1元,碰触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1条第(四)条规定的个股暂停上市情况,本所拟确定停止贵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贵公司有权利申请听证或是提出书面申请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贵公司理应在接到本通知单的时候起五个交易日,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交申请,并注明具体事宜及原因。明确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贵公司理应在接到本通知单的时候起十个交易日,向本所递交有关书面形式陈述和申辩。贷款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听证会、陈述和申辩支配权。”
如后面企业股票被深圳交易所确定暂停上市,依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企业股票将转到全国股转公司委托管理的股票退市版块公开挂牌。
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的信息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公司新闻,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