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0年7月6日接到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序号:沪证专调研字2020084号),因为公司因涉嫌信息公开违规违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将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公司在2020年7月7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78),分别于2020年8月7日、2020年9月8日、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2月8日、2021年1月7日、2021年3月9日、2021年4月7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6月8日、2021年7月8日、2021年8月7日、2021年9月7日、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9日、2021年12月7日、2022年1月7日、2022年2月8日、2022年3月8日、2022年4月8日、2022月5月10日、2022年6月7日、2022年7月7日、2022年8月9日、2022年9月9日、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1月9日、2022年12月8日、2023年1月8日、2023年2月8日、2023年3月15日、2023年4月11日、2023年5月8日公布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90、2020-099、2020-106、2020-117、2021-001、2021-011、2021-017、2021-040、2021-053、2021-064、2021-070、2021-078、2021-083、2021-088、2021-095、2022-003、2022-016、2022-028、2022-034、2022-055、2022-065、2022-072、2022-075、2022-080、2022-086、2022-094、2022-099、2023-004、2023-008、2023-011、2023-018、2023-033)。
2023年3月2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送达《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惩罚字〔2023〕8号)(下称“《告知书》”)。依据《告知书》评定的状况,此次涉及到的信披违规个人行为不碰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定)第9.5.1条、第9.5.2条、第9.5.3条的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况,最后惩罚结论以证监会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标准。详细情况详细公司在2023年3月29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4)。
现阶段,企业经营情况正常的,各类预重整工作中皆在稳步推进。公司将继续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企业的全部信息都以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发表的公告为准。烦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和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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