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前的最新股本总额1,951,261,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195,126,126.1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前的最新股本总额1,951,261,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0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1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14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 现金红利退回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吸收合并交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3)、《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23-58),因标的资产未能实现承诺业绩,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集团”)须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即以总价1.00元定向回购并注销补偿股份共计55,486股。经双方充分沟通和协商,柳工集团将在收到现金红利后,向公司退回定向回购并注销补偿股份的现金红利,即5548.6元。
七、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太路1号
咨询联系人:唐凌峰
咨询电话:0772-3886509
传真电话:0772-3887266
八、 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工 公告编号:2023-60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柳工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调整前“柳工转2”(债券代码:127084)转股价格为7.87元/股
调整后“柳工转2”转股价格为7.77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3年6月21日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条款规定, 在“柳工转2”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减资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前的最新股本总额1,951,261,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195,126,126.1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披露了《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59),确定权益分派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1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柳工转2”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1=P0-D=7.87-0.10=7.77 元/股。
转股价格将由调整前的7.87元/股调整为7.77元/股,自2023年6月21日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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