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06月09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0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席惠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锁定至2023年6月17日。对应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合计682,24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5%。
根据《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以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8%”。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4,785,239.07元,较 2020 年同比下降90.8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根据草案规定,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股份将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前择机售出,择机出售后以原始出资金额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属于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陈坚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陈坚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刘和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6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3-024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06月09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0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锁定至2023年6月17日。对应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合计682,24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5%。
根据《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以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8%”。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4,785,239.07元,较 2020 年同比下降90.8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根据草案规定,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股份将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前择机售出,择机出售后以原始出资金额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属于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06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3-025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6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情况〉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5月0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06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624,4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6月16日全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9.37元/股。截至2021年06月18日,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2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2021年06月18日至2022年06月17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5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转增股份0.4股,截至2021年7月6日,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274,160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的前提下,自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具体如下:
1、锁定期
第一个解锁期:自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后,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个解锁期:自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三个解锁期:自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36个月后,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20%。
2、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2021一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为业绩考核年度,通过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2021一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为业绩考核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注:上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若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均完成或实现,则每期对应的标的股票可以解锁。若第一、第二个解锁期对应标的股票权益未能解锁或部分解锁,则未解锁的标的股票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或第三个解锁期,在第二个解锁期或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实现时解锁。若第三个解锁期仍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则未解锁的标的股
票均不得解锁,由公司按本次转让价格收回,并在本计划期满前择机售出,收益归属于公司。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持有人个人层面的考核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内部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持有人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持有人对应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持有人根据本计划解锁安排享受其所持本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收益;若持有人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持有人当期持有的本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不得解锁,并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再行分配。
二、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2 年 06 月 17 日到期,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成,对应股份合计1,137,08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锁定至2023年6月17日。对应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合计682,24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5%。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7946 号),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4,785,239.07元,较 2020 年同比下降90.8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
三、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第二个解锁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的,则所有持有人相应批次的权益份额不得解锁,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取消所有持有人相应批次的权益份额并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解锁期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股份将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前择机售出,择机出售后以原始出资金额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属于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6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3-027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90号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5日
至2023年7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 2023年6月20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登记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90号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会议登记时间:2023 年7月4日星期二(9:00-17:00)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谈劭旸 徐鸿皓
联系电话:(0510)88227528
传真:(0510)88209884
邮编:214101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3-026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
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坚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陈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陈坚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陈坚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陈坚先生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坚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06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和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之后,由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刘和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和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6月20日
附:简历
刘和先生: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环境工程学博士,美国耶鲁大学博士后。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进步二等奖等科技奖励。曾任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院长。现任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授、博导。
刘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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