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株洲市华锐精密工具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股票价格已开启“华锐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二届股东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确定此次不往下调整“华锐可转债”转股价格,与此同时不久的将来六个月内(即本公告公布日起止2023年12月7日),如再度开启“华锐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亦不明确提出往下调整计划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832号)允许申请注册,公司为不特定对象发售400.00万多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一张颜值rmb100元,募资总金额rmb40,000.00万余元,并且于2022年7月21日起在上海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卷通称“华锐可转债”,债卷编码“118009”。
根据相关标准及《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的承诺,公司为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华锐可转债”自2022年12月30日起可转换为根本公司股权,股权转让期间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8年6月23日。“华锐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0.91元/股。因为公司执行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自2023年5月22日起转股价格调整至92.65元/股,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5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6)。
二、关于不往下调整“华锐可转债”转股价格具体内容
依据《募集说明书》协议条款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当股票在任何持续三十个买卖日中起码有十五个买卖日的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方法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如在上述情况三十个买卖日内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前买卖日按调节前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及以后的买卖日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
截止到2023年6月7日,企业股票已经出现了在任何持续三十个买卖日中起码有十五个买卖日的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况,开启“华锐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往下修正条款。
董事会和高管充分考虑企业的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多种因素,根据对公司战略发展与实际价值的自信,公司在2023年6月7日举办第二届股东会第二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华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在其中关联董事肖旭凯回避表决,决议结果显示6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董事会确定此次不往下调整转股价格,与此同时不久的将来六个月内即本公告公布日至2023年12月7日,如再度开启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明确提出往下调整计划方案。在这段时间以后,若再度开启“华锐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到时候董事会会再次召开工作会议再决定是否履行“华锐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支配权。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市华锐精密工具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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