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胜新桥原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3月31日接到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开具的《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指数上审(并购重组) 〔2023〕178号)(下称“《问询函》”),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4月1号在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胜华新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3-033)。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会与有关中介服务就《问询函》提的问题展开了仔细研究和逐一贯彻落实,并按照审批问询函规定对相关有关问题说明和回应。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5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有关公示。
依据上海交易所对审批问询函回复信息建议,企业会与有关中介服务对一部分回应具体内容展开了填补与修定,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6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改草案)等有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事宜有待上海交易所审批通过并且经过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作出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后才可执行,最后能否通过上海交易所审批并得到证监会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以及时长尚有待观察。企业将依据该事项的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胜新桥原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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