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广州市裕同外包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或“企业”)于2023年4月25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大会,于2023年5月26日举办2022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银行授信及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允许提供担保的总金额数为506,013.86万余元(约合人民币,含资产池业务流程所产生的贷款担保,及其分公司间的贷款担保)。
依据业务发展必须,2023年6月8日,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行签定《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755XY202301170301],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云创文化艺术科技公司融资授信公司担保。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行签定《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121XY202204518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嘉艺(上海市)塑料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授信公司担保,现就实际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此次新增加贷款担保状况:
(二)公司担保整体情况:
二、此次签定保证合同被担保方基本概况
(1)深圳市云创文化艺术科技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3日;法人代表:王少平;注册资金:6,000万人民币;申请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新安街道布心小区73区布心K路腾骏科创园B栋301;主营:产供销包装盒子及包装装潢印刷物。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2,243.30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5,624.54万人民币,负债率为79.47%,其他综合收益为6,618.76万人民币。截止2023年5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5,569.13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9,695.60万人民币,负债率为77.03%,其他综合收益为5,873.53万人民币。企业占股比例100%,归属于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分公司。经查看,该被担保方并不是失信执行人。
(2)嘉艺(上海市)塑料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8月31日;法人代表:张忠初;注册资金:4,057万人民币;申请注册地址:上海松江区新桥镇新格路458号;主营:产供销包装盒子及包装装潢印刷物。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3,228.41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8,690.15万人民币,负债率为43.24%,其他综合收益为24,538.26万人民币。截止2023年5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7,653.70万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0,748.77万人民币,负债率为28.55%,其他综合收益为26,904.92万人民币。企业占股比例100%,归属于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分公司。经查看,该被担保方并不是失信执行人。
三、此次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755XY202301170301]
债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行
借款人:深圳市云创文化艺术科技公司
担保人:广州市裕同外包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依据755XY2023011703号《授信协议》,在信用额度内向型授信申请人员提供贷款及其它授信额度本金余额总和(最高额金额为(英文大写)伍仟万余元整),和相关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复息、合同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商业保理花费、完成担保权和债权费用及别的各项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确保担保额度:合同规定担保主债权最大本钱总金额rmb5,000万余元
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一笔借款或其它股权融资或贵行转让的应收帐款债权到期还款日或每一笔垫付的垫款日多加三年。任一项实际授信额度贷款展期,则担保期限持续至贷款展期期内期满后多加三年止。主债权的产生期间为2023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7日。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121XY2022045180]
债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行
借款人:嘉艺(上海市)塑料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人:广州市裕同外包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依据121XY2022045180号《授信协议》,在信用额度内向型授信申请人员提供贷款及其它授信额度本金余额总和(最高额金额为(英文大写)叁仟万余元整),和相关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复息、合同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商业保理花费、完成担保权和债权费用及别的各项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确保担保额度:合同规定担保主债权最大本钱总金额rmb3,000万余元
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一笔借款或其它股权融资或贵行转让的应收帐款债权到期还款日或每一笔垫付的垫款日多加三年。任一项实际授信额度贷款展期,则担保期限持续至贷款展期期内期满后多加三年止。主债权的产生期间为2023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7日。
四、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通过此次调节,截止到公布日,企业总计拟为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间所提供的贷款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6,013.86万余元(含资产池业务流程所产生的贷款担保),以上担保额度均系企业为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间所提供的较大额度贷款担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49.41%。截止2023年5月31日,分公司在担保额度项下实际发生贷款额度为28,122.67万余元,即企业为分公司(含分公司中间)所提供的具体担保额度为28,122.67万余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2.75%。
截止到公布日,企业下属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外对外开放担保余额为零,都无贷款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五、备查簿文档
1、我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我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裕同外包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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