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以及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且对公示里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责任。
山东章丘市风机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4月28日举行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等状况
(一)公司在2023年4月28日举行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企业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底总市值31,200亿港元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人民币(价税合计),不转赠,不派股。若是在分配原则实施后企业总市值因为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并购重组新增加股权发售等因素变化而变化的,比例将按照分派总金额永恒不变的标准适当调整。
(二)公司自分配原则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
(三)此次开展的分配原则与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原则一致;
(四)此次股东分红的实行间距股东会根据利润分配方案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五)企业不会有复购专用账户拥有我们公司股权的情况。
二、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312,000,0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1.0000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20000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10000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6月21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6月26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6月21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6月26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日:2023年6月12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21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不良影响我来企业自己承担。
六、咨询管理公司
咨询管理公司:山东章丘市风机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事务部
资询详细地址:山东济南市章丘区明水县开发区世纪大道东首
资询手机联系人:陈超 张艳
热线电话:0531-83250020
传真电话:0531-83250085
七、备查簿文档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定相关分红配股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2、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企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特此公告。
山东章丘市风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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