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9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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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日常认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认购和赎回基金份额,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如果基金参与香港证券交易所交易,交易日为非香港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基金是否开放认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具体以提前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者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认购赎回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基金开始认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赎回,具体业务处理时间应当在认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根据基金合同,基金将从2023年6月20日起开放日常认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时间办理基金股份的认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申请认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并经登记机关确认接受的,其基金股份的认购和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认购和赎回价格。
3.日常认购业务
3.1 限制认购金额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包括认购费,下同),额外认购的最低金额为0.01元(包括认购费,下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和交易水平差异有其他规定的,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额外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万元。其他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必须受直销机构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当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入转换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和单次认购的最低金额。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没有上限,但单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50%(基金份额赎回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发。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优惠认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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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客户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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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与认购有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认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股份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少于0.01份基金份额。如果股份减少业务导致个人基金交易账户基金股份余额小于0.01,登记机构有权赎回基金股东持有的基金股份(股份减少业务是指赎回、转让、非交易转让等业务,具体类型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 赎回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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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赎回股份的持有期限从登记机构登记日起计算。)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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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赎回股份的持有期限从登记机构登记日起计算)
4.3其他与赎回有关的事项
无。
5. 业务的日常转换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由转让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时收取。详见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其基金日常转换业务的说明》。
5.2 其他与转换有关的事项
投资者必须到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其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业务
6.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和每期认购金额的起点
公司开设基金的固定投资业务没有限制,基金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固定投资业务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本基金的单笔最低固定投资认购金额与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一致。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最低固定投资认购金额和交易水平差异有其他规定的,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6.2 固定投资业务安排
(1)认购费率
固定投资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认购率适用于本基金的正常认购率。计费方式相当于正常认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见相关公告)。本基金的认购率和计费方式见本基金招股说明书。
(2)申请、变更和终止固定投资业务
1)申请固定投资业务的投资者,应当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登记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当遵守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变更各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时,具体变更必须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固定投资业务,具体程序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3)其他
如无特殊规定,本基金暂停认购期间,同时暂停固定投资业务,限制大额认购也适用。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办公地址:上海中央大厦16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设投资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经理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单。基金经理可以根据情况变更、增加或减少某些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经理网站上公布基金销售机构名单。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改变、增加或减少其销售城市和网点。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会有所不同,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2 现场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股份认购或赎回开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规定的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股份的净值和基金股份的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规定的网站上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天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不得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天的次日。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说明本基金的日常认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总结》。
投资者可以登录公司网站wwww.zofund.com,或致电公司客服400-700-970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日
发起中欧短期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代销渠道认购,
公告转换转让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023年6月19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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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了保证基金的稳定运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将在 2023年6月20日,各类基金份额在代销渠道的认购、转换、转让、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暂停,直销渠道相关业务不受影响。
2、本基金暂停办理相关业务期间,转让、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3、自2023年6月22日(含)起,本基金各类股份在代销渠道恢复认购、转换转让、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但应继续遵守《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中欧中短期债券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各类股份代销渠道大额认购、转换转让、定期定额投资限额的公告》规定的暂停大额认购业务限制。
4、2023年6月22日至2023年6月25日,投资者提交的开户、认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申请将在假期结束后处理。如果投资者需要在假期前或假期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达所需的时间,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交易过假带来的不便。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400-700-97000-97000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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