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0 简称渤海化学 公告编号:2023-052
天津渤海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6月20日
(2)股东大会地点:公司多功能会议厅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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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子敬先生主持,现场与网络投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其他高管的出席。
董事会秘书张耀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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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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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监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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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案名称: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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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案名称: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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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案名称: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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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案名称: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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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提案名称: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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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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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案名称: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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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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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实现2022年业绩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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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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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业绩补偿方案及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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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绩效补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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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及相关交易标的资产减值试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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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试验结果确定无额外绩效补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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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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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经审议批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律师:白柳、刘越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开、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证券代码:600800 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2023-053
天津渤海化工有限公司
债权人通知回购和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
暨减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天津渤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石化”或“标的”)100%股权,交易金额为188万元,136.04万元。2019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交易计划、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交易报告(草案)、审计报告、备考审查报告、加期资产评估报告、利润预测程序报告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手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和《盈利补偿协议》,确定2020年、2021年、2022年目标承诺净利润每年不少于2303.28万元、235.51万元和23.154.55万元。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现2022年业绩承诺的议案》,并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审核报告》进行了审核。2020年、2021年、2022年、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0万元、783.90万元、24万元、562.02万元和915.99万元。三年实现业绩承诺净利润56000元,261.91万元,实现率80.64%,未实现承诺净利润。
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22年业绩补偿方案及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相关交易目标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津渤海化工有限公司资产减值试验项目涉及的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估文字(2023)第1020号],以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津渤海化工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试验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31-00079号),认为公司标的资产不需要减值补偿。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和《盈利补偿协议》的规定,公司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的最终补偿金额为3642.08万元,最终补偿股数为75742364股。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185、787、580减少至1、110、045、216股,注册资本由1、185、787、580元减少至1、110、045、216元。
二、需要债权人知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自收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将继续按照原债权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债务(义务)。
债权人要求公司偿还债务或者提供有关担保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以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和其他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应当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现场或邮寄申报,具体如下:
1、申请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8月5日工作日(8:00-12:00,13:00-17:00)
2、天津渤海化工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三路189号
3、邮编:300450
4、联系人:张尧
5、联系电话:022-58585662
6、bhcc6008000@bcig.cn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绩效补偿股的回购和注销,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工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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