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陕西交控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857,135,69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6.76%)的股东陕西交控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所持本公司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计划出借股份不超过51,13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
本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陕西交控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陕西交控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陕西交控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陕国投A股份857,135,69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76%,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原因:陕西交控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有效盘活证券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出借股份来源:2004年股份转让取得。
3.计划参与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出借股份数量不超过51,139,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1%(如遇本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将对该计划参与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参与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5.参与方式:转融通证券出借。
6.费率区间:在中国证券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则框架内,由陕西交控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借入人双方协商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陕西交控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参与、如何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存在出借时间及出借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3.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鉴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周期较短,为保证出借人业务的灵活性,在陕西交控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借股份数量单独或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时,公司将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陕西交控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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