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0 简称证券: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深圳市汇顶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取消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48729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7个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取消47、833份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由于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第一行权期个人行权系数为50%,当年个人不得行使的股票期权(占当年个人计划行使金额的50%)应当由公司注销。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授予但不得行使的896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 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共注销股票期权48729份。
详见2023年6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号:2023-037)。
针对上述需要注销的股票期权,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注销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2023年6月20日完成上述股权激励计划48729份股票期权注销。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的股本。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60 简称证券: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市汇顶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一名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相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回购并注销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00股;由于公司层面2022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不符合第四次终止限售期考核要求,5名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得终止当年可终止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应当按照授予的价格回购和取消。董事会决定回购和取消上述激励对象授予但尚未终止限制性股票的588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全部待回购注销,共81200股。
● 本次注销股份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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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注销决策及信息披露
1、2019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深圳市汇顶科技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深圳市汇顶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案》和《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提案》。
2、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和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取消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81200股,回购价格为50.70元/股。详见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3-019)。
3、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号2023-020)。公示期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提案的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相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回购取消授予但尚未取消限制性股票的所有限制性股票,400股;由于公司层面2022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不符合第四次终止限售期考核要求,5名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得终止当年可终止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应当按照授予的价格回购和取消。董事会决定回购和取消上述激励对象授予但尚未终止限制性股票的588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全部待回购注销,共81200股。
2、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和数量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涉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6人,计划回购和注销限制性股票81200股;回购注销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0股。
3、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B88241499),并向中登公司申请上述6个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终止812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程序。回购注销预计将于2023年6月28日完成,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结构的变化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如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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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仍在独立行使过程中,上表中变更前后的股本结构不包括自2023年4月1日起期权独立行使引起的股份变更,具体行使结果对股本结构的影响将在每季度结束后单独披露。
四、说明和承诺
公司董事会解释:回购取消限制性股票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措施和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不损害激励对象的合法权益和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确保限制性股票回购取消所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取消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充分通知相关激励对象回购取消,相关激励对象未对回购取消提出异议。因回购取消与相关激励对象发生争议的,公司将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回购取消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回购取消的原因、价格、数量、安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措施、公司章程和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仍需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网上公告附件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汇顶科技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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