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98证券简称:康普顿公示序号:2023-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每一股比例,每一股转赠占比
A股每一股红股0.07元
每一股转赠股权0.3股
●有关日期
●多元化分红送转:是
一、根据分派、转增股本策略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此次股东分红及转增股本计划方案经公司2023年5月19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分派、转增股本计划方案
1.派发本年度:2022年年度
2.分配目标:
截止到证券登记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青岛市康普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里的股权不参加股东分红。
3.多元化分红送转计划方案:
2023年5月19日,青岛市康普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举办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际分配原则如下所示:经效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具的和风控字(2023)第000610号《审计报告》确定,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2022本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39,563,894.69元,获取法定公积金677,318.60元,再加上之前年度盈余公积557,866,208.64元(扣减2022年6月分配股利32,728,400.94元),能够公司股东配盈利为596,752,784.73元。由于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状况良好,为了保持长期性积极主动平稳收益公司股东分红对策,依据中国证监会激励年底分红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企业健康发展的情形下,考虑到企业未来业务流程发展的需要,企业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所示:
1、以企业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时证券登记日总市值200,000,000股,扣减复购专用账户上已经回购股份2,731,039股后总市值197,268,961股为基准,每10股发放股利0.7元(价税合计),预估理应发放股利13,808,827.27元(价税合计),占公司2022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公司股东纯利润的34.9%,剩下盈余公积期值至下一年度。
2、以企业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时证券登记日总市值200,000,000股,扣减复购专用账户上已经回购股份2,731,039股后总市值197,268,961股为基准,每10股以资产公积金转增3股,拟以资产公积金转增总共59,180,689股,此次转赠后,企业总市值预估为259,180,689股(实际以美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备案为标准)。
3、结合公司2020年2月18日公布的《康普顿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止到2020年2月13日,企业股份回购方案落地结束,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总计已回购公司股份数量达到2,731,039股,占公司总总股本200,000,000股的1.3655%,现阶段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
二、结合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根据下列公式换算除权除息新房开盘指导价:
除权除息(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红股)÷(1+流通股变动比例)
因为公司本次开展多元化年底分红,所述公式计算中红股及流通股变动比例指依据总市值摊低调整计算出来的每一股红股与流通股变动比例:红股=(执行回转的总股本数量×具体分配的每一股红股)÷总市值=(197,268,961×0.07)÷200,000,000≈0.0690元/股。
流通股变动比例=(执行回转的总股本数量×具体分配的送转占比)÷总市值=(197,268,961×0.3)÷200,000,000≈0.2959=29.59%。
因而,除权除息(息)参考价=(前收盘价-0.0690)÷(1+0.2959)
三、有关日期
四、分派、转增股本实施细则
1.实施细则
(1)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市场红利授权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资金结算系统软件向证券登记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册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办了指定交易股东发放。已申请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可在收益派发日则在指定证券公司领到红股,未办指定交易股东收益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之后再进行发放。
(2)派派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册公司股东股票数,按比例分配立即记入股东账户。
2.自己派发目标
自然人股东恒嘉世科国际性(中国香港)有限责任公司、青岛路邦石油化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侨民实业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红股由企业立即派发。
3.缴税表明
1、针对拥有我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基金,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务〔2015〕101号)的相关规定,本人从公开发行和出让销售市场所取得的公司股票,持仓时限在1月之内(含1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的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20%;持仓时限在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率为10%;持仓时限超出1年,股权收益免征个税。公司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时,暂时不缴纳个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07元。待自然人股东及证券基金在证券登记日后出让个股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由券商等股权托管机构从企业资金帐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个工作日日内划付企业,企业在接到税金当月法律规定申请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请交纳。
2、针对拥有本股票的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QFII”)公司股东,由我们公司依据国税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出台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47号)的相关规定,依照10%税率统一代收代缴所得税,税后工资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063元。如有关公司股东认为所取得的股利分配、收益收入必须享有税收协定(分配)待遇,可以按照要求在获得股利分配、收益后自主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
3、针对根据港股通项目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包含单位和个人),依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税务[2014]81号)相关规定,其股权收益会由我们公司根据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个股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帐户以人民币发放,按10%税率代缴企业所得税,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rmb0.063元。
4、别的A股公司股东(含投资者)的红股企业所得税自主交纳,具体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工资每一股rmb0.07元
五、公司股权结构变动表
企业:股
六、摊低每股净资产表明
执行送转股方案后,按新总股本259,180,689股摊低计算出来的2022本年度每股净资产为0.15元。
七、相关资询方法
有关此次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有疑问,请按下列联系电话资询:
联络单位:青岛市康普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方式:0532-58818668
特此公告。
青岛市康普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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