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5证券简称:公牛集团公示序号:2023-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解除限售的股票数:811,283股
●此次解除限售的股票发行流通时间:2023年6月21日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准许及执行情况
(一)股权激励方案方案和履行程序流程
1、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激励计划是不是将有利于的稳定发展及存不存在危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布单独建议,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市仁盈法律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2年4月12日,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企业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22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所提出的质疑。除此之外,公司监事会对此次激励计划目标名册展开了审查,并公示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有关提案。
4、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单独建议,觉得此次激励对象名册、授于数量及授于价钱的变化在企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受权范围之内,调节的程序合法、合规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股东会明确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日是2022年5月20日,该授予日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变更后的激励对象名册再度展开了核查并做出了确立赞同的建议。
5、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允许企业以63.06元/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到的员工持股计划总共52,4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单独建议,觉得企业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合乎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法定程序依法依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允许此次回购注销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有关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在2022年12月23日进行销户。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允许企业以63.06元/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到的员工持股计划总共35,2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单独建议,觉得企业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35,200股合乎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法定程序依法依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允许此次回购注销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7、2023年6月8日,企业实行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根据本计划方案,企业以除权日的总市值扣减公司回购专户里的股权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价税合计),并且以资本公积每一股转赠0.48股。
8、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单独建议。同一天,表决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依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610名激励对象合乎此次解除限售标准,允许企业为符合要求的激励对象申请办理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需要的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公司监事会发布了有关核查建议。
(二)历年来员工持股计划授于状况
(三)历年来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状况
此次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
(一)达到限售期标准状况的表明
结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此次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员工持股计划授于备案进行的时候起12个月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起止员工持股计划授于备案进行的时候起24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时间当天止。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备案完成日期为2022年6月21日,第一个限售期将在2023年6月20日期满。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备案进行日与第一个解除限售日中间达到12月间距的需求。
(二)达到解除限售标准状况的表明
董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特定条件展开了核查,均达到解除限售标准。
总的来说,股东会觉得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
三、此次可解除限售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和可解除限售员工持股计划总数
结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有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总计610人,可以申请解除限售并发售流通员工持股计划数量达到811,283股,占公司现阶段股权总量的0.09%。详细如下:
四、此次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发售商品流通分配及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一)此次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发售商品流通日:2023年6月21日
(二)此次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发售商品流通总数:811,283股
(三)执行董事、高管人员此次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的锁住和出让限定
执行董事、高管人员此次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的锁住和出让限定要求包含但是不限于:
1.激励对象为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它在任职期每一年转让股权不能超过之而拥有我们公司股权总量的25%;在辞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我们公司股权;
2.激励对象为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股票在买入股票6个月售出,或在售出后6个月又买进,从而所得的盈利还本公司所有,本董事会将撤回其所得的盈利。
在方案期限内,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上对董事和高管人员拥有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出现了改变,则这一部分激励对象出让其持有的企业股票必须在出让时合乎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此次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后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此次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权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企业: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仁盈法律事务所已经在2023年6月9日出示《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觉得:截止到本法律意见书出示之时,此次股权激励方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已造就,合乎《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小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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