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朱明虬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思美传媒”) 30,486,901股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5.60%)的股东朱明虬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486,901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5.60%)。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朱明虬
2.股东持有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朱明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486,901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5.6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及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方式;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方式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30,486,901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5.6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相关承诺履行:
(1)朱明虬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③在其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2)朱明虬先生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股份时承诺:
其本次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朱明虬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股东朱明虬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朱明虬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朱明虬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朱明虬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3-069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朱明虬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披露了《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因个人资金需求,朱明虬先生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624,04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00%)。
近日公司收到朱明虬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表格中比例合计数与实际计算比例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及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5.12元/股一9.89元/股。
2023年4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明虬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共计9,678,600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78%。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将于2023年7月23日到期,为保持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计划进度一致,朱明虬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
朱明虬先生自2023年5月6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316,362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98%。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注销回购股份36,926,290股,公司总股本由581,202,488股变更为544,276,198股,注销完成后,朱明虬先生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6%。
2.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581,202,488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44,276,198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朱明虬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朱明虬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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