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8证券简称:*ST紫鑫公示序号:2023-076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买卖交易比较严重剧烈波动基本情况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我们公司”或“企业”)(证券简称:*ST紫鑫,证券代码:002118)于2023年6月5日、6日、7日三日收盘价下滑偏离值总计偏移13.53%,企业股票持续十个交易日四次发生同方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归属于个股比较严重剧烈波动情况。
二、企业关注和核实
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于企业股价异常波动,公司也相关事宜展开了核查,现详细说明如下所示:
1、企业没有发现早期披露的信息存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2、公司在2023年4月29日各自公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40)、《2023年一季度报告》(公示序号:2023-030)、《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示序号:2023-029);于2023年5月9日公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48);2023年5月19日,企业收盘价为0.96元/股,初次小于1元/股,公司在2023年5月22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060);于2023年6月2日公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067);于2023年6月5日公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068);于2023年6月6日公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070);于2023年6月7日公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072)。
3、公司已经公布生产经营情况、外部环境市场环境未发生变化;
4、企业没有发现我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存有导致个股比较严重剧烈波动关于公司的应公布但未公布的重大事情;
5、企业没有发现最近公共媒体有消息很有可能或者已经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造成很大影响的对外公布重大信息;
6、股票异动期内,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交易企业股票的举动。
三、存不存在应公布而未披露信息的解释
本董事会确定,现在还没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事宜或者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备、商讨、意愿、协议等;股东会也并未获知我们公司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对本企业股票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造成很大影响的信息;企业早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四、必须的风险防范
1、经自纠自查,企业不会有违背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况。
2、企业股票三日收盘价下滑偏离值总计偏移13.53%,企业股票持续十个交易日四次发生同方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归属于个股比较严重剧烈波动情况。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企业在2022年年报中公布企业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示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被实行暂停上市。企业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反对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年报经审计后,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前后左右纯利润孰低者均是负数,且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表明企业持续盈利有待观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被执行累加其他风险警示。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在2023年1月5日接到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序号:证监立案侦查字0202023002号)。因为公司因涉嫌信息公开违规违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确定对企业立案查处。公司在2023年1月6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了《关于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3),并且于2023年4月20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8),于2023年5月17日公布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56)。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专项调查依然在火热进行中,企业并未接到证监会就以上调研事项总结性建议或确定。
5、企业的大股东国药集团兆祥(长春市)医药有限公司于近期接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序号:证监立案侦查字0202023003号)。涉嫌限制期买卖紫鑫药业股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将国药集团兆祥(长春市)医药有限公司立案侦查。公司在2023年5月9号在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企业将持续关注以上事项有关进展,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标准及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
企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企业信息都以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公布的宣布公告为准,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用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烦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留意风险性。
特此公告。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2118证券简称:*ST紫鑫公示序号:2023-073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企业股票存有可能会因股票价格小于颜值
被暂停上市的第五次风险防范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1条规定,截止2023年6月7日,企业收盘价为0.49元/股,企业收盘价持续十四个交易时间小于1元,即便后面六个交易时间连续涨停,都将因股票价格持续二十个交易时间小于1元而碰触买卖类暂停上市指标值。
后面碰触买卖类股票退市,深圳交易所将在规定时间内对企业股票作出停止
发售确定,企业股票无法进入退市整理期。
2、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3条规定,企业理应公布企业股票存有可能会因股票价格小于颜值被暂停上市的风险防范公示,之后每一个交易时间公布一次,直到相对应的情况清除或是深圳交易所做出企业股票暂停上市的决策之日起计算。烦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留意风险性。
一、企业股票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主要原因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1条“上市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停止其股票上市交易”里的第(四)项规定:“在
本所仅发售A股个股或是仅发售B股个股的企业,根据本所交易软件持续二十
个交易日内的每天收盘价要低于1元。”
截止2023年6月7日,企业收盘价为0.49元/股,已经连续十四个交易时间小于1元,即便后面六个交易时间连续涨停,都将因股票价格持续二十个交易时间小于1元而碰触买卖类暂停上市指标值,后面碰触买卖类股票退市,深圳交易所将在规定时间内对企业股票作出暂停上市确定,企业股票无法进入退市整理期。
二、历年来暂停上市风险防范公示的公布状况
1、公司在2023年6月2号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067)。
2、公司在2023年6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068)。
3、公司在2023年6月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070)。
4、公司在2023年6月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072)。
本公告为公司发展很有可能开启面值退市的第五次暂停上市风险防范公示。
三、别的风险防范
1、企业在2022年年报中公布企业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示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被实行暂停上市。企业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反对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年报经审计后,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前后左右纯利润孰低者均是负数,且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表明企业持续盈利有待观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被执行累加其他风险警示。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在2023年1月5日接到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序号:证监立案侦查字0202023002号)。因为公司因涉嫌信息公开违规违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确定对企业立案查处。公司在2023年1月6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了《关于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3),并且于2023年4月20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8),于2023年5月17日公布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56)。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专项调查依然在火热进行中,企业并未接到证监会就以上调研事项总结性建议或确定。
3、企业的大股东国药集团兆祥(长春市)医药有限公司于近期接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序号:证监立案侦查字0202023003号)。涉嫌限制期买卖紫鑫药业股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将国药集团兆祥(长春市)医药有限公司立案侦查。公司在2023年5月9号在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企业将持续关注以上事项有关进展,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标准及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
企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市
证劵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企业信息都以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公布的宣布公告为准,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用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烦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留意风险性。
特此公告。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2118证券简称:*ST紫鑫公示序号:2023-075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举办企业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工作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据《公司法》及《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八届股东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根据,企业取决于2023年6月29日举办企业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现就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工作会议的相关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理合法、合规:此次股东大会决议的举行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深圳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4、会议召开日期、时长:
(1)现场会议时长: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在下午15:00
(2)网上投票时长:
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9:15-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5、大会的举办方法: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1)当场网络投票:公司股东自己参加现场会议或者通过委托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
(2)网上投票:企业将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和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http://wltp.cninfo.com.cn)向向自然人股东给予互联网方式的微信投票,自然人股东还可以在上述情况网上投票期限内通过以上系统软件履行投票权。
自然人股东应选用当场网络投票、网上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假如同一投票权发生反复投票选举的,以第一次投票选举结论为标准。
(3)除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与会人员正常情况下当场出席会议,确有困难的,可以通过视频会议设备以视频方法参加此次大会。根据视频会议系统方法参加或列席的视作参加。
6、大会的除权日: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
7、参加目标:
(1)在除权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票公司股东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于除权日在下午收盘的时候在我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企业整体普通股票公司股东均有权利参加股东会,并且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授权委托人列席会议或参加决议,该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无须是该自然人股东。
(2)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
(3)集团公司聘用的记录侓师及股东会被邀请的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址:吉林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宜:
(一)决议事宜
(二)公布状况
以上提案早已企业第八届股东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根据,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6月8日发表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有关公示。
(三)决议事宜表明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也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股东的决议开展独立记票并立即公布披露独立记票结论(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独立或是总计拥有上市企业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
三、大会备案事宜
1、备案时长:2023年6月27日、28日9:00-11:30,13:30-17:00
2、备案地址:吉林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企业证券事务部。
3、备案方法
公司股东可以去会议现场备案,还可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发传真方法申请办理登记,公司股东备案要递交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亲身列席会议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或者其它可以标出其身份有效身份证件或证实、个股账户;委托代理商别人列席会议的,应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法人授权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股东应该由法定代表人者法人代表委托委托代理人列席会议。企业法人列席会议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能确认其具备法人代表资质的合理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人列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公司股东的法人代表签订的法人授权书。
(3)外地公司股东可采取信件或发传真的形式备案,信件或发传真以到达企业的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17:00,且信件请于信封袋中列明“股东会”。此次股东会拒绝接受手机备案。
4、大会联系电话
大会手机联系人:孟祥金
联系方式:0431-81916633
联络发传真:0431-88698366
联系邮箱:zixin@zxpc.cc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东头道街137号
邮编:131300
5、其他事宜
(1)列席会议股东吃住、交通出行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的处理方式:网上投票期内,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性重大事情危害,则此次股东会的过程按当天通告开展。
四、参与网上投票股东的身份验证与投票程序
此次股东会,公司股东能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详细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网络投票,网上投票的实际操作步骤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簿文档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8日
配件1:
参与网上投票的实际操作步骤
一、互联网投票程序
1、普通股票的网络投票编码与网络投票通称:网络投票编码为“362118”。网络投票称之为“紫鑫网络投票”
2、填写决议建议
此次全部提案均属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写决议建议:允许、抵制、放弃。
3、公司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作对每一个提案表述同样建议。
公司股东对总提议与实际提案反复网络投票时,以第一次合理网络投票为标准。如公司股东先向实际提案投票选举,还要对总提案投票选举,则以已投票选举的实际提案的决议建议为标准,其余未决议的议案以总提案的决议建议为标准;如先向总提案投票选举,还要对实际提案投票选举,则是以总提案的决议建议为标准。
二、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网络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时长:2023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公司股东可登陆证劵公司买卖手机客户端根据交易软件网络投票。
三、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逐渐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当场股东会举办当天)早上9:15,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当场股东会完毕当天)在下午15:00
2、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需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身份验证,获得“深圳交易所个人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人手机服务密码”。实际身份证书申请可登陆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http://wltp.cninfo.com.cn标准引导频道查看。
3、公司股东依据获得的手机服务密码或个人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进行投票。
配件2
法人授权书
致: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兹交由老先生(女性)意味着自己(我们公司)参加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并委托履行投票权。
受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股票数: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公司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受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对以下提案决议如下所示(请于对应的决议建议项下滑“√”):
注:此授权委托书决议标记为“√”,请结合受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于该决议项挑选允许、抵制或放弃并且在相对应报表内打钩,三者中只能选择其一,挑选超出一项或没有选择的,则视为受委托人对讨论事宜投反对票。
假如受托人没有对以上提案做出实际决议标示,受委托人能否按照自己确定决议:
□能够□不能
受托人签字(公司股东盖公章):
授权委托时间:时间日期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独董侯选人申明
声明人张剑杰,做为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第8届股东会独董侯选人,现公布申明和保障,自己与本企业
中间不存在什么危害自己自觉性之间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深圳交易所业务流程规
则是对独董侯选人任职要求及自觉性的需求,实际申明如下所示:
一、自己不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相关规定不可出任董事的情况。
√是□否
二、自己合乎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要求自主的董事任职资格条件。
√是□否
三、自己合乎该企业章程所规定的独董任职要求。
√是□否
四、自己早已接受培训并获得证交所承认的从业证书。
√是□否
五、自己出任独董不容易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
√是□否
六、自己出任独董不容易违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是□否
七、自己出任独董不容易违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
关要求。
√是□否
八、自己出任独董不容易违背中共中央纪委、国家教育部、监察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
。
√是□否
九、自己出任独董不容易违背中央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有关规定。
√是□否
十、自己出任独董不容易违背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
√是□否
十一、自己出任独董不容易违背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是□否
十二、自己出任独董不容易违背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是□否
十三、自己出任独董不容易违背其他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深圳交易所交易规则等针对单独
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是□否
十四、自己具有上市企业运行有关基本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深圳交易所业
务标准,具备五年以上执行单独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历。
√是□否
十五、本人及其自己直系血亲、社会关系均没有在该企业及其附属公司就职。
√是□否
十六、本人及其自己直系血亲并不是直接和间接拥有该企业已发行股份1%之上股东,并不是该上市企业前十名持股人中当然
人公司股东。
√是□否
十七、本人及其自己直系血亲没有在直接和间接拥有该企业已发行股份5%之上股东企业就职,都不在该上市企业前五名股
东企业就职。
√是□否
十八、本人及其自己直系血亲没有在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就职。
√是□否
十九、自己不是为了该企业以及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其分别附设公司提供会计、法律法规、咨询等服务项目工作的人员,包含但
不局限于提供服务中介服务的团队全体成员、各个核查工作人员、在汇报上签名工作的人员、合作伙伴及负责人。
√是□否
二十、本人不在与本企业和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其各自附设公司有重要经济往来的部门就职,都不在有重要
经济往来部门的大股东企业就职。
√是□否
二十一、此前在近期十二个月内不具备前六项列出任一种情况。
√是□否
二十二、自己不是被证监会采用证券市场禁入对策,且时限并未期满工作的人员。
√是□否
二十三、自己不是被证交所公布评定不适宜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且时限并未期满工作的人员。
√是□否
二十四、自己并不是近期三十六个月内部原因证券基金违法犯罪,遭受司法部门刑事处分或是证监会行政处罚工作人员。
√是□否
二十五、自己近期三十六月未遭受证交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之上处理决定。
√是□否
二十六、自己已因做为失信惩戒目标等所以被发改委等部委局评定限定出任上市公司董事职位。
√是□否
二十七、自己并不是往日就职独董期内因连续三次未亲身参加董事会会议或是两度无法亲身参加都不授权委托别的董
事参加董事会会议被股东会报请股东会给予更换,没满十二个月工作的人员。
□是□否√不适合
二十八、包含该公司在内,自己担任独董的海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得超过5家。
√是□否
二十九、此前在该企业持续出任独董不得超过六年。
√是□否
三十、自己早已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授权委托该企业董
事会把个人的职业类型、文凭、专业资格证书、详尽的工作经历、所有做兼职情况等详细资料予以公布。
√是□否
三十一、自己往日就职独董期内,不会有两度未亲身参加上市公司董事会大会的情况。
□是□否√不适合
三十二、自己往日就职独董期内,不会有持续十二个月未亲身参加上市公司董事会大会次数超出期内董事会会议
总量的二分之一的情况。
□是□否√不适合
最近三年内,此前在全部曾就职上市企业任职期应参加董事会会议0次,未列席会议0次。(未参加指未亲身参加
且没有由他人)
三十三、自己往日就职独董期内,不会有没按规定发布独董建议或公开发表单独建议经确认显著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
□是□否√不适合
三十四、自己近期三十六个月内不会有遭受证监会之外的相关部门处罚情况。
√是□否
三十五、自己不会有另外在超出五家之上的企业出任执行董事、公司监事或高管人员的情况。
√是□否
三十六、自己不会有往日就职独董任期届满前被上市企业提早撤职的情况。
□是□否√不适合
三十七、自己不会有危害独董诚实守信勤恳其他情形。
√是□否
张剑杰自己彻底清晰独董的工作职责,确保以上申明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不然,自己想要担负从而所引起的法律依据和理解深圳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对策或政纪处分。此前在担该企业单独董
事期内,将严格执行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保证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尽职履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作出独
立分辨,不会受到该企业实际控股人、控股股东或其它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产生的影响。自己出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期内,若出现不符单独董事任职资格情况的,自己将及时向领导董事会报告并及时辞掉该公司独立董事职位。
自己受权该企业董事长助理将该说明的具体内容及其它相关个人的信息内容根据深圳交易所电脑主板业务流程会员专区上传、报赠给深圳市
证交所或对外开放公示,董事长助理的上述行为视作为自己个人行为,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声明人:张剑杰(签定)
日期:2023-06-07
证券代码:002118证券简称:*ST紫鑫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独董事提名人申明
提名人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现将候选人张剑杰为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第8届股东会独董备选
人发布公布申明。被候选人人已书面确认担任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第8届股东会独董侯选人。此次候选人要在充
分掌握被提名人职业类型、文凭、专业资格证书、详尽的工作经历、所有做兼职等问题后所作出的,本提名人觉得被提名人符合规定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深圳交易所交易规则对独董侯选人任职要求及自觉性的需求,实际
申明如下所示:
一、被候选人的人都不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相关规定不可出任董事的情况。
√是□否
二、被提名人合乎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要求自主的董事任职资格条件。
√是□否
三、被提名人合乎企业章程所规定的独董任职要求。
√是□否
四、被提名人早已接受培训并获得证交所承认的从业证书。
√是□否
五、被提名人出任独董不容易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
√是□否
六、被提名人出任独董不容易违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
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是□否
七、被提名人出任独董不容易违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的有关规定。
√是□否
八、被提名人出任独董不容易违背中共中央纪委、国家教育部、监察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有关
要求。
√是□否
九、被提名人出任独董不容易违背中央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有关规定。
√是□否
十、被提名人出任独董不容易违背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
√是□否
十一、被提名人出任独董不容易违背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是□否
十二、被提名人出任独董不容易违背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是□否
十三、被提名人出任独董不容易违背其他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深圳交易所交易规则等针对
单独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是□否
十四、被提名人具有上市企业运行有关基本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深圳市股票交易
所交易规则,具备五年以上执行单独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历。
√是□否
十五、被提名人以及直系血亲、社会关系均不是企业及其附属公司就职。
√是□否
十六、被提名人以及直系血亲并不是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之上股东,并不是上市企业前十名持股人中普通合伙人
公司股东。
√是□否
十七、被提名人以及直系血亲没有在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之上股东企业就职,都不在上市企业前五名公司股东
企业就职。
√是□否
十八、被提名人以及直系血亲没有在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就职。
√是□否
十九、被候选人并不是为公司发展以及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其分别附设公司提供会计、法律法规、咨询等服务项目工作的人员,包含
但不仅限于提供服务中介服务的团队全体成员、各个核查工作人员、在汇报上签名工作的人员、合作伙伴及负责人。
√是□否
二十、被候选人的人都不在和企业和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其各自附设公司有重要经济往来的部门就职,都不在有重
大经济往来部门的大股东企业就职。
√是□否
二十一、被候选人人们在近期十二个月内不具备前六项列出任一种情况。
√是□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证监会采用证券市场禁入对策,且时限并未期满工作的人员。
√是□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交所公布评定不适宜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且时限并未期满工作的人员
。
√是□否
二十四、被候选人并不是近期三十六个月内部原因证券基金违法犯罪,遭受司法部门刑事处分或是证监会行政处罚工作人员。
√是□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近期三十六月未遭受证交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之上处理决定。
√是□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已因做为失信惩戒目标等所以被发改委等部委局评定限定出任上市公司董事职位。
√是□否
二十七、被候选人并不是往日就职独董期内因连续三次未亲身参加董事会会议或是两度无法亲身参加都不授权委托其
他执行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被股东会报请股东会给予更换,没满十二个月工作的人员。
□是□否√不适合
二十八、包含企业以内,被提名人担任独董的海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得超过5家。
√是□否
二十九、被候选人人们在企业持续出任独董不得超过六年。
√是□否
三十、本提名人早已催促董事会要被提名人职业、文凭、专业资格证书、详尽的工作经历、所有做兼职情况等详细资料
予以公布。
√是□否
三十一、被提名人往日就职独董期内,不会有两度未亲身参加上市公司董事会大会的情况。
□是□否√不适合
三十二、被提名人往日就职独董期内,不会有持续十二个月未亲身参加上市公司董事会大会次数超出期内股东会
大会总量的二分之一的情况。
□是□否√不适合
最近三年内,被候选人人们在此次候选人上市企业任职期应参加董事会会议0次,未列席会议0次。(未参加指未亲身出
席且没有由他人)
三十三、被提名人往日就职独董期内,不会有没按规定发布独董建议或公开发表单独建议经确认显著与实际不符的
情况。
□是□否√不适合
三十四、被提名人近期三十六个月内不会有遭受证监会之外的相关部门处罚情况。
√是□否
三十五、被候选人的人都不存有另外在超出五家之上的企业出任执行董事、公司监事或高管人员的情况。
√是□否
三十六、被候选人的人都不存有往日就职独董任期届满前被上市企业提早撤职的情况。
□是□否√不适合
三十七、被候选人的人都不存有危害独董诚实守信勤恳其他情形。
√是□否
本提名人确保以上申明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然,本提名人想要担负从而
所引起的法律依据和理解深圳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对策或政纪处分。
本提名人受权企业董事长助理将该说明的具体内容根据深圳交易所电脑主板业务流程会员专区上传、报赠给深圳交易所或对外开放公示,董事长助理的上述行为视作为根本提名人个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名人(盖公章):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日期:2023-06-07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独董有关第八届股东会
第十一次大会相关事宜自主的建议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作为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的独董,秉着对企业及公司股东负责任的态度,依照求真务实的标准,大家对企业第八届股东会第十一次大会的有关提案及其它事项展开了用心决议。根据足够的财务尽职调查,对于相关事宜发布下列单独建议:
《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此次候选人张剑杰为公司发展第八届股东会独董考生的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此次被提名的执行董事侯选人具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要求条件的相关规定,有着执行董事职责应当掌握的技能;
大家同意将张剑杰做为公司独立董事侯选人递交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
独董签字:李拓
2023年6月7日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独董有关第八届股东会
第十一次大会相关事宜自主的建议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作为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的独董,秉着对企业及公司股东负责任的态度,依照求真务实的标准,大家对企业第八届股东会第十一次大会的有关提案及其它事项展开了用心决议。根据足够的财务尽职调查,对于相关事宜发布下列单独建议:
《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此次候选人张剑杰为公司发展第八届股东会独董考生的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此次被提名的执行董事侯选人具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要求条件的相关规定,有着执行董事职责应当掌握的技能;
大家同意将张剑杰做为公司独立董事侯选人递交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
独董签字:帕力旦尼亚孜
2023年6月7日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独董有关第八届股东会
第十一次大会相关事宜自主的建议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作为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的独董,秉着对企业及公司股东负责任的态度,依照求真务实的标准,大家对企业第八届股东会第十一次大会的有关提案及其它事项展开了用心决议。根据足够的财务尽职调查,对于相关事宜发布下列单独建议:
《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此次候选人张剑杰为公司发展第八届股东会独董考生的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此次被提名的执行董事侯选人具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要求条件的相关规定,有着执行董事职责应当掌握的技能;
大家同意将张剑杰做为公司独立董事侯选人递交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
独董签字:程岩
202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118证券简称:*ST紫鑫公示序号:2023-074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八届股东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八届股东会第九次例会于2023年6月7日以当场表决方式举办,会议报告于2023年6月5日以手机、电子邮箱等形式传出,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例会应参加执行董事7名,真实参加执行董事7名。此次会议的举行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的举办程序流程、决议结论均真实有效。
大会在企业会议室召开,由孟祥林先生组织,公司监事韩明,代董事长助理孟祥金出席了大会。经与会董事用心决议,已通过如下所示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决议结论: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允许候选人张剑杰为公司发展第八届股东会独董侯选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孟祥金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决议结论: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竞选孟祥林先生为公司发展第八届股东会老总,其任职期自此次会议根据之日起,至企业第八届股东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决议结论: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竞选股东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会如下所示,任职期自此次会议根据之日起,至企业第八届股东会任期届满时止:
审计委员会:孟祥金、程岩、李拓、帕力旦?尼亚孜,在其中程岩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孟祥金、帕力旦?尼亚孜、李拓,在其中帕力旦?尼亚孜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孟祥金、李拓、程岩,在其中李拓为召集人
发展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孟祥金、孙莉莉、徐文庆、孙作芸、帕力旦?尼亚孜,在其中孟祥金为召集人。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议结论: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企业定为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在下午15:00,在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企业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
三、备查簿文档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8日
附:企业第八届股东会独董候选人简历。
张剑杰个人简历
张剑杰老先生,中国籍,汉族人,1951年出世,1979年-1982就读浙江省嘉兴师范专科学校。1983年-1991年浙江德清县武养老院车辆大修厂任财务科长。1992年-1998年浙江省佐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经理。1999年-2013年浙江省佐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任商务总监。张剑杰先生与我们公司或大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其它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不会有关联性;未拥有我们公司股权;并不是失信执行人;并不是失信者直接责任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监会及其它相关部门惩罚和证交所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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